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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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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終於,不愛了!
作者:
Lily
日期: 2020.10.13 天氣:
心情:
【生命領悟】
《終於,不愛了!》 文/陳文茜
終於不再愛了。
為什麼?是老了嗎?
是;也不是。
人的一生都在渴望愛情,直到死亡。這是人的本性,不分性別。性別的差異現象,不是本性,不是荷爾蒙,是文化,是體制,是現實的殘酷。它明明白白告訴所有上了年齡的女人,你的皺紋、身體摺痕、皮膚鬆垂,身為一個物種,你已經和魅力和美,都毫無關係。
在一個東方歧視女性的社會中,一個老去的妳,沒有資格渴望愛情。而若有男子出現,他們八成愛的不是妳的人,而是妳的財富,或是妳的社會地位……。
於是渴望愛雖是人的本性,卻只是上了年紀男人的專利品。他們的成功、地位,或是累積的生活智慧,擋卻了老人斑、啤酒肚,和早已變形的身材。
男人不是被觀看的物種,是愈老愈待價而沽的品種,環肥燕瘦,各有所長。只要狀態還沒有太糟,尚未進入後威爾剛時期,總有個傻女孩痴心塌地陪著他。沒有太多人嘲笑這是一段社會地位或是財富交易,頂多羨慕讚嘆:「哦,他娶了一個嫩妻!雄風再現!」
我是一個女的,老去的女人,而且還真老,六十二歲。依循古禮,這樣的歲數,公開討論愛情,顯然是個既不得體也貽笑天下的事。
不過古禮向來和我沒關係,天下離我也愈來愈遠。
我的生命年數當然是倒數的,如果我渴望愛情,那些古禮、目光、議論,當我閉眼的時候,比腸蠕動,比放個屁還不重要。
是的,我的身體的確沒有年輕時豔麗。這些都是事實!可是再怎麼糟,我總比那些兜著嫩女的男人們,一、出色;二、聰明;三、有智慧;四、眼界寬;五、脾氣尚屬溫和;六、擅長所有賢妻良母之事;七、年幼時偶爾會紅杏出牆,現在牆爬不動了;八、我比年輕時更明白珍惜愛我的人;九、我早已歷鍊了一身不佔有、不嫉妒、不勒索的愛情高情商;十、不會禿頭。
總之,我的優點,比其同年男子,實在族繁不及一一備載。
所以我為什麼要向這個歧視女性的社會現實投降?我為什麼不可以在千千萬萬人中,尋一人,長伴人生?
尤其我,怎麼可以叛逆一生?老來卻變成妥協的笨女人?
他們又說:妳是公眾人物,走在街上,人人盯著妳,再喜歡妳的人也會有壓力。
我說:我早已過氣了,何況即使我仍是公眾人物,我也不是這個社會的囚犯。何只是我,這個社會四面八方都不準備給上了年齡的女性「自由戀愛」的權利,甚至連渴望、想像,也連根拔起。那是對老女人苟延殘喘活下來,擺明的貞節牌坊,精神上徹底的謀殺。
我,為什麼要服從?
我選擇終於不愛,不是老的問題。
是理解,是憂傷,是無奈。是我用一生的無眠,織就了一個人的安靜庇護所。是我對生命中最美好的情感的棄絕。
是愛給我的陰影太多,它使我漸漸失去了飛揚的步伐。
是愛情的浪花,逼著我歷經一道殘酷過一道的浪潮。我不是公眾人物,我不是老女人,我是一個跛了腳,不想愛並且從來不願恨的人。
生命有一種絕對。「在愛情中,我可以瀟灑如男人,也可以痴情如女人。」這是拜倫的名言,我十六歲時牢牢記住。別當傻女人,被情當標本釘得死死的。
但我終究有自己的弱點,一旦跌入,連我也不明白為什麼突然成了痴情女子。痴情到可以三十年心中總留了一個角落給他!
我的勇敢使我以手術刀型的方式快刀分手,他淚流滿面,我冷靜以對。我很快選擇奔入另一段情感,但這挽救不了我。就這樣,年年歲歲,時光滴滴答答地流過,那個當年選擇不流淚的我,只是一個佯裝堅強的女孩,她並不知道命運的捉弄。她甚至不是自己心中的主人,那個她控制不了的心,總留了一個位子給那位特定的人,無可救藥地想像他回來。
而每回當他坐下來的時候,世界瞬間圓滿。我希望他長久地坐著,也渴望永遠坐在他身邊。
但現實逼著我們,逼著他坐坐就走,然後便是我對他長長的想念。
一年過去了,十年過去了,二十年過去了……三十年了!
三十年,一萬多個日子,我們每年彼此問候見面幾次,擁抱幾次,表面上好似恆長的情誼,實際上更像時間如一把刀一片一片削掉我的心。
終於,三十年後,我慢慢感覺不了那個空位上殘留的溫度。事實上枯枝落葉早已鋪滿了那個空位:三十年,我們終於彼此慢慢察覺,我們都不是時間的對手。
原來再深的情感,也會隨浪而逝。人會深愛,會淡忘,會抵退,最後只剩下,輕輕的嘆息。
而嘆一口氣,就是三十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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