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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2006/12/08的日記
作者: 小芬 日期: 2006.12.08  天氣:  心情:
基隆市地政業務從業人員職業工會秘書余淑芬女士,也是基隆市地政士公會理事,翻開基隆市地政士公會歷史事件簿,余淑芬女士長期以來一直擔任幹部,若不是監事便是理事,想必是一位很有社會經驗的公會或工會的頭頭才對,本人是台北市公會會員,對余淑芬女士並不熟,但我的多位同學或朋友及昔日法律事務所的同事,均有參與基隆市地政士公會,乃是因地政士法規定:地政士要加入公會始能執業。



因為有了法令的強制規定,所有的執業地政士,皆必需加入當地的地政士公會才得以執行業務,因此,基隆市地政士公會必需要提升,才能夠跟得上時代的腳步,基隆市地政士公會的萬年老幹部[即從第一屆連任迄今的理監事],茍且的辦事心態也應加以調整,否則必遭社會淘汰!這次基隆市地政士公會涉嫌以國稅局單獨主辦的遺贈稅法令宣導坐談會,謊稱是基隆市地政士公會主辦的,並以此來詐收會員學費,又持向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詐領[94年度在職勞工進修訓練補助款]。所提供之學員名冊,即是偽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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