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該是說四五十歲以上的女人,原則上她想找一個可靠的男人,出門吃飯、唱歌、旅遊,希望由男朋友買單。而年輕的一代,可能是傾向AA制,各付各的。
如果五六十歲的男人講求男女平等,出門約會吃飯都要求女朋友付一半的錢,基本上應該會有女人抗議吧!她們的思維也許是:我自己需要付一半的金額,那我為何要花時間跟他約會呢?
大部份的女人,或許喜歡被寵愛的感覺,也希望男朋友能夠多付出一些。但是我說的並不包括借貸、亂買名牌皮包或服飾,只是純粹的約會支出。
喜歡,是對方滿足你的需求。愛,是希望滿足對方的需求。想追求愛情,勢必要付出一些代價:時間、金錢、精神和心血,如果身為一個男人斤斤計較,不願意多付出一些,我想愛情的道路會更坎坷啊!
那是我個人的想法,兩個人要長久相處,磨合是相當困難的問題。如果再加上金錢價值觀的衝突,兩個人的愛情變數會更大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