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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2007/01/07的日記
作者: 小芬 日期: 2007.01.07  天氣:  心情:
得知一位基隆市信義區的黃姓市民,於95年歲末,在基隆市東信路被一輛違規前科累累的的大貨車司機,在畫有雙黃線的路上違規從外側車道向左邊迴轉,擦撞黃先生後,在黃先生倒地,人車分離,又從他頭上壓住,致使黃先生變成植物人。肇事後對受害家屬不聞不問。任由受害者自生自滅,又對受害家屬揚言已脫產了,你們告了也拿不到賠償金云云。囂張的程度令人咬牙切齒。



受害者向基隆地方法院民事庭遞狀聲請假扣押,並已聲明願供擔保,詎料,承辦的台灣基隆地方法院民事庭法官林金發,竟史無前例的將黃先生的假扣押聲請駁回,害的車禍受害者黃先生一家五口只有死路一條,黃先生住進台大醫院,從頸部開一個缺口餵食,昏迷指數仍是三,醫師斷言已無回復意識的希望!換句話說,黃先生已經是被醫師判定植物人,他的妻子是越南新娘,生育兩名幼子,黃太太沒有謀生能力,目前在家除了要照顧兩名嗷嗷代哺的三歲、六歲幼子外,還要照顧年高80歲的公公。



要讓林法官知道,車禍受害家庭是經不起這樣子折騰的,或許你只是無心,但你已經把受害家庭判處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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