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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2013/04/05的日記
作者: Jude♡ 日期: 2013.04.05  天氣:  心情:



最近于美人的事鬧得沸沸揚揚    讓我聯想到了一個故事
之前有個朋友告訴我    他和他的正妹女友分手了
那是個很令人震驚的消息    因為那女孩可是很多男人的夢想
朋友訴說分手的原因
原來是因為他覺得和這位正妹女友交往愈久    他的男性自尊就愈受重傷
這位男性朋友是那種一和人家有什麼意見不合時    就會腦子一片空白的類型
偏偏遇到一個狠角色-這位像是培養多年出來當辯論選手的女友
這個虧鐵定吃大了
兩人每次吵架    雖然他都無力反駁    但卻不代表他是犯錯的一方
在交往的這段期間他經常是「啞吧吃黃蓮、有苦說不出...」
無奈之下只好提出分手

其實真要吵的話    男人女人誰也不會遜色
對方選擇不回嘴    是因為他還愛你
好情人該懂得適可而止    咄咄逼人小心愛情就這樣被逼走



要當個稱職的好情人    要懂得聆聽和尊重對方
沒有誰的想法是完全對的    於是我們要學習包容
太以自我為中心的人    需要的其實不是一位情人    而是一個自己的複製人
但這樣的相處也許能讓你稱心如意    卻絕對不會讓你有所成長
當你試著接受對方的想法    收起大男人、大女人的自尊
你會發現自己得到的比想像的更多
霸道只會讓你失去    而不是擁有
一個想要愛情得意的人    學會尊重別人的意見很重要

在一段感情中    能屈能伸、有包容力的情人    才是最惹人愛的
至於擅長辯論的人    就算吵贏了架    卻可能輸了愛情







蘇盈之-過得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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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3-04-16 23:17
她, 56歲,宜蘭縣,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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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3-04-16 23:16
她, 47歲,台中市,行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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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3-04-14 00:15
她, 47歲,台中市,行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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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3-04-13 21:25
她, 56歲,宜蘭縣,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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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3-04-13 15:32
她, 52歲,新北市,家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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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3-04-12 23:47
她, 54歲,新北市,金融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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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3-04-07 13:05
她, 56歲,高雄市,政府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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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3-04-06 10:21
她, 48歲,台北市,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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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3-04-05 21:16
她, 58歲,台北市,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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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3-04-05 18:48
她, 52歲,台北市,政府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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