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狀態:    住戶編號:2049186
 小芬 的日記本
快速選單
到我的日記本
看他的最新日記
加入我的收藏
瀏覽我的收藏
2007/01/17的日記 《前一篇 回她的日記本 後一篇》 2007/01/19的日記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篇名: 2007/01/18的日記
作者: 小芬 日期: 2007.01.18  天氣:  心情:
基隆市長許財利給基隆市民的一封公開信,我在看過中華民國砂石車禍受害者關懷協會理事長96年1月17日所發表的文章後,昨天中午打電話請老爸到家中信箱找出這封信來看,許財利一再強調他是為基隆市公車處找一快修車場的土地,而這塊五豐場的土地他覺的合適,價額也在公車處修車場的預算之內,所以就充當了介紹人,完成了這筆土地買賣,後來有民進黨的議員質疑他圖利自己,他也覺的不妥,就促成了地主與市政府解約,並先行代還地主五千多萬元,為了保障自己的債權,才會用兒子名義將土地過戶,許財利說他在整件事情裡面沒有圖利自己或圖利他人,更沒有應該利益迴避的問題云云。



姑且不論基隆市長許財利是否犯罪,基隆市公車處五豐場購地弊案,整個案件既然已經進入司法程序,經過第一審基隆地方法院判處許財利先生七年有期徒刑在案,許財利先生也已經依法聘請律師提出上訴,現在許財利先生是被告身分,他所該做的是:請律師用功一點的為他提出答辯狀,對自己有利的證據聲請法院調查,而不是急於向基隆市民表白啊!我想許財利先生是用錯方向了!
標籤:
瀏覽次數:12    人氣指數:12    累積鼓勵:0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給本文愛的鼓勵:  最新愛的鼓勵
2007/01/17的日記 《前一篇 回她的日記本 後一篇》 2007/01/19的日記
 
給我們一個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