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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不識貨的笨蛋
作者: AD King 日期: 2009.02.01  天氣:  心情:
記得大概九年前,一位長官要離職,要走的那一天,他走來我的桌前,輕輕的說一聲,我明天起不在公司了,這支筆送給你吧.感謝你這一段時間的teamwork。

我當時是真的很感動

雖然這隻筆看起來像是夜市裡面擺一堆在那邊,牌子上寫著三隻五十的那種鋼珠筆,但是我還是很感動,有時候心意並不是用價錢來定位的不是嗎?

時間匆匆逝去,三年過去,公文簽名只習慣用原子筆的我,那隻鋼珠筆一直被我放在筆筒裡面,被拿上拿下的原子筆的墨水給弄得髒兮兮的,整隻黑色的筆筒幾乎都已經變成深藍色,有一天,部門裡面號稱對於名牌最有研究的John跟我聊公事時,突然注意到這一隻不藍不黑的筆,他突然驚呼叫道:『喂呀!有冇搞錯呀!?』在我一臉狐疑的樣子中John繼續慢慢的說:『這隻筆是MONTBLANC的捏,至少價值六千塊錢耶!你這樣放在這邊餵墨水喔?』

然後John不急不徐的拿起一塊布沾著清潔液慢慢的擦,過不了多久,黑黑亮亮的筆身終於顯現出來,而最上方的白色的標誌最後也閃閃發光的照耀著無知的我.......

『喔~原來這就是萬寶龍的筆喔!』笨笨的我當時拿著這隻筆仔細的端詳起來,也不知道為什麼,從此就特別重視這隻筆,簽名的時候用它,不用的時候好好的輕輕的很慎重的放在桌面最不易被碰撞到的地方,深怕有一點閃失就把這隻筆弄花了一樣的珍惜。想想不禁莞爾,原來一件事物價值的認定,有時候也真的是很主觀的,一件好可愛的寶貝,在不懂的人的眼裡,居然把它當成夜市裡面的便宜貨一樣對待。

其實,人也是一樣,我有一位前同事,她在公司裡面時事一位業務助理,但是往往你可以從她的待人處世,以及做事情的認真度看到她的野心應該不只是這樣,所以業助當了幾年之後她離職跳巢到另一家相關產業去,沒一年,就聽說她由一位基層業務幹起,不到半年的時間就升到副理,一年內就當了業務經理而一展她的長才,聽到這消息除了很為她高興以外,也想到我那隻沉寂三年的筆,有時候,遇到知道你的環境或是公司是一件很重要的事情,對的人坐的對的位置,不僅僅是自己的福氣,也是公司的福氣不是嗎?

你呢?有沒有坐到對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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