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時報【王志宏/高雄報導】
女子林雅惠透過交友中心釣魚,邀約好色男子到汽車旅館發生關係,卻在飲料下藥,趁對方無力時竊取財物,再與手下少年盜刷消費,等被害男子發現欲討回證件及衣物,再狠敲被害人一筆,要求付錢贖回;高雄高分院審理將她依竊盜、強盜等罪判刑七年六月。
林女(卅八歲)兩年前吸收林姓等三名青少年為手下,再於同年五月底透過交友中心認識張姓男子,邀約對方到汽車旅館進行性行為,林女卻趁張男洗澡時,偷走張男的手機、現金及衣物。
同年六月初,又以相同方式認識另名張姓男子,她邀約到汽車旅館進行性行為,途經麥當勞買了薯條及紅茶後,偷偷在紅茶加安眠藥讓對方飲用,兩人發生性行為後,林女以要接另名女性友人進行三P,要求張男先躺在浴缸等待。
林女卻偷走張男的衣物及證件與金融卡,通知林姓少年騎車載她前往賣場盜刷七千多元;而張男等了十分鐘,才發現財物及衣物被搜刮一空。
等張男打電話要求取回衣物及證件,林女竟恫嚇須另外付五萬元,兩人討價還價後以三萬元成交,未料林女與手下少年,持張男金融卡提領十二萬元後,才把張男衣物放在汽車旅館小花圃。
同年六月中旬,林女又在交友中心認識陳姓男子,她邀約對方到汽車旅館,林女在超商購買咖啡,將安眠藥摻入讓陳男飲用,等他藥效發作,全身無力之際,趁機取走證件、金融卡及現金。
她又與手下持陳男信用卡盜刷四萬多元金項鍊,陳男打電話要求林女歸還物品,她也要求對方拿十萬元來贖回,否則要將東西全部丟掉,陳男只好告知提款卡密碼,讓林女順利提領十萬元。
合議庭審理認為,林女利用少年犯案,並以藥物讓被害人昏睡進行強盜等犯行,將她依竊盜、強盜、偽造文書、恐嚇取財等罪,判刑七年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