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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2005/09/28的日記
作者: 小芬 日期: 2005.09.28  天氣:  心情:
今天清晨,依約到基隆市七堵區明德一路,去瞭解王老先生房屋受損情況。王老先生位於明德一路的透天樓房,本來寬敞舒適,全家人居住在裡面,其樂融融。
奈因[基隆河整治工程]從王老先生的屋後經過,工程單位用大型機具,把王老先生漂亮的房屋震動的嚴重傾斜,又施工設計錯誤,把原本?通無阻的水流量,用擋上牆擋住了水流出路,致使水流改道從王老先生地下室經過,造成嚴重的潮濕?能居住。
經過台北市土木技師公會鑑定,王老先生房屋遭損壞的修復費用估計為一百六十五萬元,經向基隆市政府陳情,市政府僅派了一位河川水道課長負責辦理協商事宜。
原通知兩造九十四年九月二十六日上午十點到基隆市政府工務局會議室協商,但負責主持協商會議的林福來課長卻在十點十五分才到來,林課長對自已的遲到沒有道歉,還振振有詞的大聲說[我等一下馬上要啟程去台北了。]不知林課長心目中還有沒有老百姓的存在?竟把眾人等他視為應該!
協調會剛開始,就急匆匆的問双方有何意見,不待林老先生開口即說:[我要去台北了,你可以去法院告包商。]天啊!這那門子協商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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