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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用身體換錢有錯嗎
作者: Super Alex 日期: 2018.05.09  天氣:  心情:
「太陽花女王」劉喬安〈本名劉依函〉過去涉性交易等案。
劉喬安也在台北地院認了「仲介賣淫」,
風波過去後一度傳出她想進軍演藝圈的消息,引發議論。
8日凌晨,劉喬安驚傳在直播中失控,不但坦言「用身體換錢」,
甚至邊哭邊表示:「為了生活有錯嗎」,情緒相當激動。
(以上摘自網路新聞)
為了生活利用最原始的本錢,個人覺得不捨,更有一份憐憫。
記得有位留澳的老師跟我們說:澳洲的法律,制定的很人性化。
她舉出在澳洲如果肚子餓,偷食物吃是沒罪的。
立法的精神是:由於澳洲先民,大都是被英國流放的人,
深知餓肚子的難過,所以對生活不易的人,特別寬容。
早期台灣也有很多女生為了家計下海賺錢的,我對些人特別尊敬。
一個女人最大的幸福是:
找一個愛她的人,為心愛的男人生孩子,共同組成家庭,相守到老。
但如果下海後,就很難達到一個女人最簡單的幸福,犧牲不可說不大。
但現在真的為生活而下海的,少之又少。
女人不珍惜自已的貞操,只為了滿足自已的物質生活、貪圖自已的享樂,
用自已青春的肉體,換來的是什麼呢?真的值得深思。
不做道德的批判,每個人都要為自已的行為負責,
人生的道路謹慎的走,不是有句話:
一失足成千古恨,要回頭已百年身。慎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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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18-05-10 15:15
她, 48歲,台中市,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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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8-05-10 01:38
她, 51歲,南海諸島,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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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8-05-09 19:29
她, 55歲,嘉義市,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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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8-05-09 19:22
她, 55歲,嘉義市,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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