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意外,還在那個板上看見你留言。
你還愛著她,是吧。否則不會一切盡是以她為主,否則不會因她而離家。你說她是你的對的人,相似度太高的兩個人不會在一起,你跟她某些部分是相似,卻更能互補。你真的喜歡她,這才是重點。你不會因為家族因素或相處摩擦,而放走了她,你不會輕言放棄,自己真心愛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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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的純友誼,是不是來自我們心上都有深愛的人兒,所以,不論之前之後,都不曾逾矩。
兩三年下來,記得我們有過曖昧對話的一次,是因為當時,跟那個人翻臉,而在你面前哭的哇哇大叫的我。「有一次,有想過,我還真想騙到妳呢!」『因為跟你一樣,是個傻瓜外加笨蛋嗎?』「哈哈,對呀,等於愛我自己一樣。」你自顧自的擺起自以為很帥的姿勢。『呿呿呿,你又開始自戀了。』我破涕為笑。真的,你當時的姿勢真的很好笑。而,也僅止於此。
你說:我們的心都小小的,有了一個人之後,就再也容納不下另一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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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喜歡菸也不愛你喝酒,你在門外頭聽見我走出來,趕緊乾掉你手上的那瓶酒。對你,又好氣又好笑,笑你因為喝太快而嗆到的可愛模樣,氣你為何一定要喝完它呢?否則就不會嗆的這麼難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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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在彼此面前,卸下防備與形象,能東南西北的聊、笑的亂七八糟,可以哭的一蹋糊塗也沒有關係, 感覺真的自在,真的快樂!已是曾經,仍然感謝。
願,在另一個國度的你,很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