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上一個人,最好是漸漸愛上的。 告別一段感情,也最好是漸漸的離開。 感情若陷得太快太深,反而需要更長更久的時間才能抽離。
~摘自吳若權先生的〞新love學〞~
要多久?才能徹底忘了一個人? 要多久?心才不會感到難過? 對一個人念念不忘,值得嗎?
可笑的想法、可笑的行為、可笑的一切...
不該再鑽牛角尖, 應重拾信心,勇敢、大步的向前邁進吧!
~相信幸福,就會實現~
謝謝你! 也祝你交往順利...天天快樂喔! 祝福你!!
嗯~正在努力中! 謝謝你! 祝 天天快樂!
雲~謝謝你!! 最近身體還好嗎? 祝天天快樂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