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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日期: 2009.06.15  天氣:  心情:
巡視著待救援的各家老屈,看到了許多的留言,大家一致的看法,要保護老屈幾乎得用每天二十四小時的時間去呵護。
不過,要愛所愛的人,不也應該如此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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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09-06-21 03:31
她, 42歲,南投縣,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9-06-21 11:03]:

沒錯啦,總不要勒死所愛的人阿。有些自由空間也能夠緩衝彼此的衝突,終究是不同的個體,難免有不同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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