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去新的公司面試 老闆要我馬上去上班 原先已提出做到四月底 新公司的老闆要我打電話直接說清楚 不會再去上班的事 新老闆很有誠意 說之後的薪水他會付 包括那家的全勤獎金 打了電話後 主管在電話中說的很激動 說他對我這麼好 為何我說走就要走 讓他很為難(因他根本找不到人..快一個月了人還是找不到) 他就搬出勞基法說要倒扣我十天的薪水 ........新老闆也更激動的說他願意付我被倒扣的薪水 只是我的心情有些低落 長這麼大 沒做事情只做一半 以前曾告訴我帶過的人 做任何事都要對得起自己 ....唉 不太再去想了 想了心情又會不好了 既然決定了 就這樣做囉 能工作餘快是我最想要的.. 晚上跟朋友看了電影 很久沒這樣的放鬆自己的心情 覺得很開心 .... 其實還想多休息幾天的 但新公司29號要開幕了 想到以後能準時下班 我就覺得很不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