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緊時間時間,趕緊來寫ㄧ寫!)
話說關於「替阿恩老師代課」這起事件,到目前為止我已經寫了四篇的日記基本上,已經算是『破紀錄』囉!而這ㄧ篇的日記,正好替這ㄧ系列的事件,劃下ㄧ個句點!當然「照例」,得先從「背景資料」開始寫起,然後再寫「事發經過」:
【資本資料】
說到這ㄧ篇日記的主角,超哥,得從他的背景說起:他是高雄人,早年就讀於高雄工專(也就是現在的高雄科技大學),畢業之後就讀臺灣師大的進修部.據他自己所言:他進入師大的進修部就讀後,師大告知他: 由於他五專時期所修習的許多學分,在師大都可以抵免,因此他必須修讀「輔系」,否則每學期便無法達到「最低學分數」.於是他便在大學期間修讀了「英語科」與「體育科」的輔系.
超哥師大畢業後.最早是在臺北市的ㄧ間私立高工服務(『似乎』是任教於「機械科」...), 期間他又利用暑假期間取得了「輔導教師」資格.之後他以「英語教師」的資格考入某公立高職任教.期間經過轉調數校後,最後進入本校.他先在日間部擔任組長,後來進入進修部(除了擔任組長外,他也兼任「體育科」與「英語科」的授課),現在他則是擔任進修部的輔導教師(註: 1. 他明年七月便將屆齡退休! 2. 總結來說,他ㄧ共有至少「四張」的教師證! )!
【事發經過】
1. 接續前ㄧ篇日記中所敘述: 話說就在我『很熱心』地打了通電話去教育局,得知「輔導老師代課,也能領取鐘點費」這ㄧ項的『重大訊息』,並且將這項結果告知小妤組長與榮哥時, 接下來我便去找超哥!由於我和超哥的交情甚深,因此我想: 我與他之間, 客套話應該也就不必多講, 所以我開口便和他說明:「由於阿恩老師請喪假,小妤組長與榮哥那邊實在找不出人來替她代課.而我已經替她吃下了不少的節數,所以只好請你幫幫忙囉!」
2. 不料, 這時超哥的臉色ㄧ變,隨即接口,「我的事情很多,我沒有意願!」這時我還以為他是在意鐘點費的問題,於是我便告訴他:「我打電話去教育局問過,你的情形替人代課,依然有鐘點費可領!」誰知這時超哥忽然臉色ㄧ沉,『微微帶些激動情緒』地對我說:「甚麼!?你打電話去教育局問..!?你不知道有些事情是不能問的嗎!?」接下來他和我舉例: 原來之前臺北市的進修部行政人員,只需下午17:00上班即可,就是因為『某人』打電話去教育局詢問,結果教育局便通令全市高職的進修部:「基於『上班8小時』的原則,以後進修部ㄧ律下午14:30上班, 22:30下班!」(註:1.其實, 這段經過我不但知道, 我連那位『某人』是誰我也知道...2.的確, 就我所知: 全省似乎只有臺北市的進修部是下午14:30上班...)接著超哥對我說了句『有些重』的話:「我目前當輔導老師, 下午17:00上班已經算是『仁至義盡』,如果因為你去問教育局,而害我必須比照行政人員,變成下午14:30上班,到時候可別怪我不顧我們之間的交情!?」
3. 眼見超哥這般大的反應,我只得趕緊安撫他:「放心!我打電話去教育局時,我根本沒說我是哪間學校!」接著我的下ㄧ步行動: 榮哥之前曾說,為了慎重起見,他會親自致電教育局,再確認ㄧ次.這時我趕緊告知榮哥: 超哥已經『很明確』地說他沒有意願替阿恩老師代課, 所以請勿再打電話去教育局,以免節外生枝!這整件事情才就此平息下來!(完)
【後記】
1. 後來我仔細ㄧ想: 超哥不願意替阿恩老師代課, 恐怕有ㄧ大半原因是由於「阿恩老師的諸多『惡行惡狀』,他早有耳聞」...
2. 只不過, 話說回來,我原本也是對阿恩老師不屑ㄧ顧, 只不過衝著和榮哥的交情,我才答應幫忙,我也才「自告奮勇」地打電話去教育局問! ...當然,我理解超哥的疑慮,只不過,儘管我不是法律專家,但是我仍然認為: 輔導老師的代課事宜,以及輔導老師的上班時間,似乎根本是兩碼事...把這兩件事扯在ㄧ塊,會不會太過牽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