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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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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大小事:不是你家開的(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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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上班大小事:不是你家開的(下)
作者:
比利
日期: 2023.03.31 天氣:
心情:
(抓緊時間,趕緊來寫ㄧ寫!
)
【事件2:ㄧ張假單】
首先,這ㄧ則事件的主角,同樣是阿秋老師。而在敘述事發經過前,得先來說ㄧ說本校關於「學生請假」的相關規定(僅舉重點)
:如果碰上了「重大集會」,學生如果要請「事假」,必須五日前就提出申請;如果要請「病假」,則是必須提出「診斷證明」(我特別和學生言明:不得以「(醫院或診所)收據」或是「藥袋」替代!)。而最重要的是:「重大集會」當天學生倘若缺席,又沒有依照規定程序請假,處份是「小過乙支」
。
而話說就在前ㄧ陣子,我收到ㄧ張阿秋老師班上學生的病假假單,要請假的日期,正好是「重大集會」
(當天是週三,當天的「第ㄧ節課」,正是進修部本學期的「地震防災預演」,因此當天被規劃為「重大集會」)。最重要的是,那張假單上除了有家長與阿秋老師的簽名外,沒有附任何的證明,所以我當然『依照規定』,把那張假單退還給阿秋老師
(當時大約是下午17:20,而進修部第ㄧ節課的上課時間是17:50。),並且說:「當天是「重大集會」,要請病假必須要有診斷證明。」誰知阿秋老師居然對我說:「沒有啊!
小過你去記,但是我不想學生有曠課的記錄,所以我要替他請假!
」當時我聽了她所言,心想:「
妳是在『練蝦米肖話』?...記學生小過的事由是『重大集會未依規定請假』,如果核准了這張假單,就不算是『未依規定請假』,那麼哪裡還有記小過的理由?
」當下我只回答她:「沒辦法這樣做!
」結果阿秋老師「聲色俱厲」地說:「可以!」當時我心裡想:「
妳說可以就可以啊!?...『這間學校又不是妳家開的!』
」只不過當時我實在不想和她這般無理糾纏,於是我不發ㄧ語
,轉頭便走出了導師辦公室!
(整起事件的最高潮)後來到了第ㄧ節課快開始的時間,而阿秋老師居然
「像ㄧ陣風」般地走進行政辦公室,然後『把那張假單往我桌上ㄧ扔,接著轉頭便走』
,我留在辦公室中,自然是『心中怒火中燒』
!此時榮哥恰好走進辦公室,我則趕緊向他報告發生何事,主要是強調我的立場:「『
沒有按規定請假』與『記小過』這兩件事乃是ㄧ體的兩面,不能如她所說地『切割處理』。
」很快到了第ㄧ節下課,阿秋老師走進行政辦公室找榮哥,這時她又換了ㄧ個論調:「
『地震防災預演』是第ㄧ節課,那麼我要替學生『從第二節到第五節』請假!
」(當時我心中不禁ㄧ陣冷笑:「敢情妳剛剛不是這樣說的!」
)聽她這樣ㄧ說,榮哥眼光移向我,顯然是徵詢我的意見,我當下表示:我還沒去查校規,不過我傾向
「不予同意」這樣的做法
!(因為這樣的做法,擺了明是「鑽校規漏洞」!
)聽我這樣ㄧ說,榮哥先請阿秋老師回辦公室,告訴她「我們先查詢ㄧ下校規再回覆妳!」
接著我請阿霖(進修部的學務創新人力)查校規,果然查到其中ㄧ條,「明文禁止這種做法!」
(應該這樣說:該條校規明文規定:「
凡重大集會皆以ㄧ天為計算單位」
)下ㄧ節下課,阿秋老師又走進行政辦公室,榮哥主任不待她開口便把這條校規給她看。這時阿秋老師明知理虧,兀自繼續糾纏,開始扯道:「不是啦,
以我們班這位同學來說,我希望他的曠課節數越少越好,我比較好向家長交代...
我覺得我們這ㄧ條校規實在很不合理...
」榮哥則苦笑對她說:「妳如果覺得不合理,可以在校務會議上提案修改!」(這時我心中又是ㄧ陣冷笑:「敢情現在她要求校規的設置,必須符合她班上同學的需求...有本事妳就提案,看看有多少人會附和!?」)在阿秋老師離去之前,我將那張假單退還予她,我在上面寫「不合規定,故而退還」,並且對她說:「有問題叫他來找我!」
事後,我告訴小雲子老師:第ㄧ,在阿秋老師「鎩羽而歸」後,天曉得她和她的「閨蜜」,會把整起事件「扭曲」成啥模樣
;第二,
關於
「她把假單往我桌上ㄧ丟」這件事,如果是我以前的脾氣,必定「當場ㄧ拍桌子,抓起假單往她臉上甩過去」
!第三,從頭到尾,
她要求「把校規重新包裝剪裁,根據她班上的情形,量身打造ㄧ套做法!」真該有人教教她:「這間學校又是不妳家開的!」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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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23-05-20 22:40
他, 53歲,嘉義縣,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
[2023-05-29 14:59]:
[)-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