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狀態:    住戶編號:2833085
 無題 的日記本
快速選單
到我的日記本
看他的最新日記
加入我的收藏
瀏覽我的收藏
無聊的對話 《前一篇 回她的日記本 後一篇》 改名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篇名: 2012.02.25
作者: 無題 日期: 2012.02.25  天氣:  心情:
媽媽,今天我們兩個互相交換相片本看,然後,

他就看到我大班的時候跟一位男生合照。

他說:[ㄟ~你跟妳男友合照喔?]

我說:[沒有啊!我是跟我妹夫合照啊!]

然後他就一直笑  :x 愛意 



以上是大阿花寫給我的e-mail, 看了以後頭很痛耶!
我說姐姐啊~~你可以不要這麼犀利好嗎?
你實在很喜歡給妹妹吐槽ㄝ!

你們若有姊夫或妹夫的, 請把他們帶回來讓我瞧瞧好嗎?
順便也把親家請過來,  有沒有興趣把自家媳婦領回去養
或者先給聘金也是可以啦! 我都很好商量的


標籤:
瀏覽次數:259    人氣指數:6639    累積鼓勵:319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給本文愛的鼓勵:  最新愛的鼓勵
無聊的對話 《前一篇 回她的日記本 後一篇》 改名
 
住戶回應
 
時間:2012-09-03 07:15
妳最令我激賞的,就是這一點啦!
讓人振聾發聵,一新耳目呢……

做大人的,什麼福利也沒有,如果連打小孩都要被剝奪,那可是很哀怨的啊
人民苦哈哈,我怎麼都沒想到?學政府替自己加薪……把福利加一倍啊~~崇拜[:%%]
 
時間:2012-08-26 09:56
我沒有生姊夫妹夫,也可以把她們領回來養嗎?……

對對對,小孩當然要打,不然人生有何樂趣?
一起打……這媽媽有概念耶, [:%%] 連打小孩都要買一送一呢……學起來!
沒事都要找來打一打……連這樣的無本生意都能做,怎麼能不甘拜下風啊?

果然嚴刑峻法一定要的,不然小孩有在怕的嗎?
 
時間:2012-03-18 01:08
他, 46歲,新北市,服務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2-03-15 15:11
他, 46歲,新北市,服務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2-02-29 22:17
他, 56歲,花王堂區,藝術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2-02-27 22:07
他, 58歲,台北市,資訊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2-02-27 00:29
他, 57歲,台北市,服務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2-02-25 13:22
他, 57歲,台北市,服務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2-02-25 07:54
他, 57歲,台北市,服務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給我們一個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