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續上篇)其實,我十幾年來養成的習慣:街上遇到乞丐,或是賣口香糖以及其他小玩意的人,我"十次裡有八次"都會光顧他們".我不在乎他們是否是騙子, 我只知道:我已付出了我應有的善心, 良心上我過得去...(就如同電影"小蟻雄兵"裡的對白:"對於社會上較不幸的人們,我們都該有社會責任"We have a social obligation to the less fortunate!"我只想:我已盡了這份道義責任,其他的便不去考量!
2.真的慢慢開始覺得, 人生的道路,曲曲折折,每當覺得"已看盡人生滄涼!"偏偏又嚐到從前不曾體驗過的辛酸.在歷經一次次的傷痛後,逐漸開始學會瀟灑的面對一切,該放手便放手,該割捨便割捨,頂多將悲傷留在心中,成為人生畫布上的另一筆黯淡色彩,或是成為午夜孤燈下的另一杯苦澀咖啡!苦苦強求,又求得了些什麼?人人相爭,又爭到了些什麼?倒不如真真切切的活過每一刻,該付出的決不吝惜,該承受的決不逃避,活的精采,活的毫無悔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