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打電話來說急需簽約,有房租收入我當然求之不得,不過當
時晚上約7點多,我在公司尚未下班,請他擇期相約見面再來簽訂
租賃契約,林先生主動要到我上班的地方,來完成簽約手續急於
遷入,我當然連連說好有那麼爽的事,不過有那麼急於遷入嗎?
吾在建設公司二十多年頭一遭遇到!
前兩年付租金蠻正常的,不過今年過年這幾個月常常拖
欠租金,本來延後5天交租,再來10天後來延遲15天交租,到最後
交不出來房租扣抵兩個月押金,到這個月1號押金也抵銷完了,林
先生拜託我們再寬容他十天再交租,吾想人出門在外,有時也會
遇到不方便的時候,就答應10天後一定要繳交房租,那知時間一
到,利用半夜時刻告知管理員說房東答應搬離,搬就讓你搬離,
欠的房租是要不回來了,但是屋內垃圾一堆,環境髒亂不說,把
抽水馬桶都搞壞換修也要發好幾仟塊,所以我們有一個認知,好
房客搬離時,會把屋內整理乾淨,水電費還會去交清,房屋設施
都保持完整歸還房東!如遇到惡房客時,積欠房租是必然的,偷
偷搬離是必需的,留一堆垃圾在屋內是必要的!這是我這幾年在
建設公司的工作心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