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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緣分
作者: 閒時與妳立黃昏 日期: 2014.01.12  天氣:  心情:
前兩年我們公司的同事們
陸陸續續地都在結婚生小孩
還沒結婚的已是寥寥可數
有天跟同事閒聊時
我問一位兩個小孩都已十多歲的同事:
如果遇到一個不錯的女生
但卻離婚有小孩
那要怎麼辦呢?

這位同事的回答很妙:
他說你傻啦
你看最近剛生小孩的那幾位
晚上都還要起來泡牛奶換尿布
小孩還要時不時去抱他哄他
白天上班累的要命
如果對方帶個好幾歲的小孩給你
你可以當現成的爸爸
還正好免了這些苦差事那該多好......

當然這些話我們是半開玩笑地在講
生小孩這件事好不好
不是看要不要給他泡牛奶換尿布啦
只是這也給我一個啟發
我們都知道
很多事情換個角度看就會有不同的結論
如果對象是離婚有小孩的
世俗的眼光來看好像覺得是個負擔
但換個做爸爸的角度看
倒是省了一些負擔呢

不過我覺得能否接受帶著小孩的異性
也是要看這小孩能不能跟我們合得來
在我的想法中
並沒有「愛屋及烏」這回事
任何一個小孩
都是具有獨立思想的個體
會有他自己的好惡跟情緒
並不是他的父親或母親的附屬品
不可能因為他的母親願意跟我在一起
他自己就會無條件願意跟我一起生活
而如果真的要在一起生活
那小孩也是我的一個家人
我也會像對自己小孩一樣的去愛護他、尊重他
說到底
還是要講「緣分」兩個字
若真有緣的話
那麼大人與大人之間、大人與小孩之間
都會願意一起來走這人生的旅程

同樣的
兩個人要在一起也是要看是否合得來、有沒有緣份
我始終不認為是否走入過婚姻應作為考慮這件事情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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