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愛的住戶們大家好 從聖誕節水晶上線到現在,也好一陣子囉~ 管理員要提醒大家一下:水晶的使用期限為3個月 而第一批到期的水晶將在本月的最後一天,也就是2009.3.31到期囉~ 雖然之前在《帳戶說明 》已經有說明,但管理員還是不放心的再說明一次~ 公寓的水晶,先得到的,會先被用掉, 而當水晶到期的時候,沒用掉的水晶就浪費掉了唷 水晶是從2008.12.13(聖誕節活動)第一次發放, 第一批將在2009.3.31到期的水晶,是住戶們在2008.12.31之前所得到的, 水晶到期規則舉例: 在上面的例子中, 住戶2008.12.31之前所擁有的水晶數量為150, (這150水晶3月底即將到期) 而累積至2009.3.31時總共擁有450水晶 所以這位住戶在2009.4.1時所剩餘的水晶將會變成450 - 150 = 300 簡單來說: 3月底,12月的水晶會到期、4月底,1月的水晶會到期、5月底,2月的水晶會到期......以此類推 這樣子的算法,大家清楚了嗎? 大家如果有還沒用掉的水晶,要趕快用掉,以免浪費掉囉~ →前往愛情旅行社,參加環島旅行 愛情公寓管理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