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狀態:    住戶編號:1167397
 小雨 的日記本
快速選單
到我的日記本
看他的最新日記
加入我的收藏
瀏覽我的收藏
善變 《前一篇 回她的日記本 後一篇》 喜憨兒-很可愛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篇名: 律師故事-轉貼
作者: 小雨 日期: 2011.07.05  天氣:  心情:





Irene還是覺得..

做人別貪心的好..不屬於自己的還是不要肖想太多喔


-------------------- 
有一位北卡 Charlotte 的律師買了一盒極為稀有且昂貴的雪茄,還為 24隻雪茄投保了火險。



 結果他在一個月內把這些頂級雪茄抽完了,保險費一毛也還沒繳,卻提出要保險公司賠償的要求。


 在申訴中,律師說雪茄在「一連串的小火」中受損。


 保險公司當然不願意賠償,理由是:此人是以正常方式抽完雪茄。


 結果律師告上法院還贏了這場官司。


 法官在判決時表示,他同意保險公司的說法,認為此項申訴非常荒謬,但是該律師手上的確有保險公司同意承保的保單,證明保險公司保證賠償任何火險,且保單中沒有明確指出何類「火」不在保 險範圍內。因此,保險公司必須賠償。


 與其忍受漫長昂貴的上訴過程,保險公司決定接受這項判決,並且賠償美金一萬五千元的雪茄「火險」。


 最精彩的地方還在後面:

 律師將支票兌現之後,保險公司馬上報警將他逮捕,罪名是涉嫌 24 起「縱火案」!

 由他自己先前的申訴和證詞,這名律師立即以「蓄意燒燬已投保之財產」的罪名被定罪,要入獄服刑二十四個月, 並罰款美金二萬四千元。

 以上為真實的故事,並且獲選為「近期犯罪律師競賽獎」的第一名∼果然是:
 聰明反被聰明誤、一山還有一山高啊!
 
 
 
 
 
 
 
 
 
 
 
 
 
 
 
 
 
 
 
 
 
 
 
 
 
 







 


 


 

 


 
 

 
標籤:
瀏覽次數:150    人氣指數:3950    累積鼓勵:190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給本文愛的鼓勵:  最新愛的鼓勵
善變 《前一篇 回她的日記本 後一篇》 喜憨兒-很可愛
 
住戶回應
 
時間:2011-07-05 19:29
他, 57歲,亞洲其他,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1-07-05 17:08
他, 47歲,台北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1-07-05 12:11
他, 24歲,新北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1-07-05 09:46
他, 53歲,新北市,行銷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1-07-05 09:18
他, 65歲,新北市,製造/供應商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給我們一個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