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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你愛的,是臉蛋,還是心?
作者: Viona 日期: 2007.10.24  天氣:  心情:












 





 


 


 





今天在台灣某知名論壇,
看見了一個令我微慍的現象。



一個十五歲的女孩,
發表了一篇文。
標題大概是這意思「我和老公分手了,他不會喜歡我了...」。
我得先說,
當我瞥見這個標題時,我的直覺是,有個苦命女人,離婚了。
覺得她好可憐,想點進去看看。




當我一點進去,我只看了五句話,就有了一種,嚴重受騙的感覺。




這女孩是這麼做的...




她說,
好幾天沒上線,因為失戀,因為我跟老公分手啦。
我快哭死了,誰能安慰我呢?
他說只喜歡我一個,但現在...
到底我哪一點輸給我的情敵呢?




alright...
女人如果情場失意了...發洩是必要的。
或者可以說,哭,吵鬧不休,失落,甚至絕望,都是可以理解的情緒與行為。
但是,這個女孩,她做了一件,讓我覺得,為這社會很蒙羞的事。




在打出上述那一段話之後,
她po上了幾張自己的照片(註明:"可愛"照片),
接著,「我的情敵」四個大字出現了...
接下來映入我眼簾的,是另一位女孩的照片...




這麼作,是否真的妥當呢...?




相信這個問題,值得我們去深思...




接著,重頭戲來了。
也許,是因為標題太聳動,眾人都點進來關心了。
也許,是想看看這個女人,到底怎麼臭罵男人的。
也許,只是無聊不小心點到。
短短幾分鐘內,版裡擠滿了一堆回覆留言。




清一色,是男人。




有人說:「哎唷,當然是妳可愛啊。」
有人說:「拜託,妳比較正好不好?那男人是瞎了狗眼了。」
有人說:「你那個老公,眼光蠻差的。是妳正啊!她哪有妳漂亮!」
有人說:「這麼可愛又漂亮,他跟你分手是他的損失啊!如不介意讓哥哥我來好好照顧你安慰你吧! 」
有人說:「我覺得妳長得比她好看,我也單身唷!」




這當中也有三個可取的男人,說了挺客觀的話。
「個人認為喜歡一個人不能只看外表,重點還是內在....」
「其實你們兩位都是兩個不同的feel,如要從外表來選的話,都是不分上下啊...所以都只能以内在來區分咯..」
「其實兩個都很好看,只是....型不同。不過,喜歡一個人,最重要是看他外表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打了那麼多字... 大家看懂這篇所要闡述的意義了嗎...




撇開我這個傻瓜,誤把同理心用在以為「剛離婚」的十五歲「女人」身上。
文中那位無辜的「情敵」,是否真的有露相的必要呢...




我還記得我十五歲,就知道
什麼叫做禮義廉恥。




發洩,抱怨,不甘,
不代表可以置他人權益與心情不顧。
那被稱作情敵的女孩,壓根兒不知道她的照片被po在一個公開的空間遭受批評指教了吧。
她,更不知道有個女生正在加深她對她的仇恨與不屑。




而,這社會病了。
男人,我指的是,部份男人,你們怎麼了?
外貌,真的如此重要?
我不否認一個女人若長得標緻,可以獲得眾人對她更深入了解的機會。
但,如果這些回覆的留言中,你們眼中看見的,只有「A女比B女正」,遺忘了分析他們可能分手的原因,也許是其他的內在因素。
那麼,這個社會,真的病了。




而且,病得嚴重。




女孩,妳的容貌再可愛,在妳無視他人感覺擅po他人的照片而導致眾人共同撻伐時,早已證實了妳內心的醜陋。
然而,如果妳覺得在比較之下可以讓自己在失戀中稍微好過一點,我想可以諒解...
只是,
另一位女孩,她所獲得的,會是比妳更多的東西。





今天的結論,




「部份男人,在用「心」去接近女人時,已經先用眼睛去吃掉她了。」
而女人,要找到一個不那麼膚淺的男人,要看她值不值得擁有一份真心相待,堅貞如一的愛情。




願天下的有情人,都能遇見一份屬於自己的愛情。
但,請用你的「心」代替眼睛,去看你的另一半,去愛他。
並且讓他知道,用"心"去看他,怎麼看都美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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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07-11-26 14:48
他, 44歲,台南市,製造/供應商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7-11-27 19:02]:

嗯...當出我寫這篇文的時候,
感慨萬分...

當今的社會,價值觀轉變,
已無法論斷這樣的女孩子是對是錯,
只是在旁人看來,盲目的愛...畢竟不是長久的...

很謝謝你用心地看這篇文,還有,你的回應。謝謝:)

 
時間:2007-11-03 00:25
他, 41歲,台北市,建築營造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7-11-27 19:02]:

謝謝你。:)

 
時間:2007-10-26 08:42
他, 37歲,台南市,服務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7-10-26 20:36]:

的確很難找。

尤其發現自己原來是少部份之一時,
倍感慶幸。

 
時間:2007-10-25 21:45
他, 43歲,台南市,製造/供應商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7-10-26 20:35]:

謝謝你:)

 
時間:2007-10-25 01:35
他, 38歲,歐洲,學生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7-10-25 01:38]:

哈哈,你好可愛>///<(好想捏)


嗯嗯:)

(好感動)


p.s:= = 你到底是忙完了沒,在看書還是在逛網頁啊ˋˊ
我想說,你能早點睡就早點睡...ˊˇˋ




 
時間:2007-10-25 01:01
他, 38歲,歐洲,學生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7-10-25 01:16]:

啊...傻瓜...


寫這篇之前,
我早已有一份體認,那就是,
很慶幸,我的另一半,他是個很用心的人...


因此,因此,
你做得很好...一直以來都是。


我們的愛,早已深刻得化不開。
你我都知道不是嗎?
我們之間的故事,跟別人比起來,真的像個「電視劇」一樣精彩一樣經典。
我正在努力地,不讓它像韓劇一樣,最後來個悲劇收尾當作美麗的陪襯。


(牽著你的手)
我會努力的,而我,也會看見你的用「心」。



我也要謝謝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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