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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野史軼聞~張生對崔鶯鶯始亂終棄
作者: 幸福 日期: 2009.07.11  天氣:  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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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白居易齊名,時稱“元白”的唐朝大詩人元稹的一生,被陳寅恪先生譏諷爲“巧婚”、“巧宦”。元稹八歲喪父,隨母親依附舅家,生活貧困。這段不幸的童年經曆深刻地影響了他的一生。元稹先依附京兆尹韋夏卿,再依附宰相裴垍,後與宦官驛站爭宿遭貶,一轉而依附宦官,竟至于官居宰相,爲時論所薄。這樣一個投機熱中之徒,初戀便主演了一出始亂終棄的悲劇便不足爲奇了。

元稹所作《會真記》傳奇是後世所有西廂故事的母本。《會真記》傳奇乃元稹初戀故事的自供狀,張生即元稹本人的論斷,前人多有考據,比如元稹的年齡、行蹤,都和《會真記》的張生若合符節;崔鶯鶯的母親鄭氏是張生的“異派之從母”,而元稹的母親也姓鄭,與崔母出于同宗……如此等等,以至于魯迅先生在《中國小說史略》中說:“元稹以張生自寓,述其親曆之境。”

因爲張生即元稹自況,元稹在《會真記》傳奇中對自己始亂終棄的惡行多方予以掩飾,敘事中因此留下大量的漏洞,引起了後世許多人的興趣,千方百計地要補足其中的漏洞,所以出現了中國文學史上一個有趣的現象:除了元稹本人的《會真記》傳奇之外,以張生和崔鶯鶯故事爲主題的續作者居然達到了27種之多!不過時間隔得愈久,續作與故事的原貌也就差得愈遠,以至最後催生了王實甫《崔鶯鶯待月西廂記》中的“大團圓”結局。在流氓文人的意淫之中,崔鶯鶯真實的悲慘命運被付之一笑,化作了王實甫得享大名的錦繡文章。

《會真記》一開始,元稹就向我們解釋了何以22歲仍然保持著處男之身的原因:“登徒子非好色者,是有凶行。余真好色者,而適不我值。何以言之?大凡物之尤者,未嘗不留連于心,是知其非忘情者也。”—登徒子並非好色之徒,因此那種行爲才是凶行。我是真的好色,卻遇不到我喜歡的。爲什麽這樣說呢?大凡尤物,我未嘗沒有留心,因此憑這知道我並非忘情的人。元稹自承好色,但他的好色區別于登徒子的好色。

接著,元稹因爲認識守蒲的將領,從而保護了遠房姨母鄭氏一家不受亂軍的騷擾。鄭氏設宴款待元稹,這時出現了頗堪玩味的一幕:

命女:“出拜爾兄,爾兄活爾。”久之辭疾,鄭怒曰:“張兄保爾之命,不然,爾且擄矣,能複遠嫌乎?”久之乃至,常服睟容,不加新飾。垂鬟接黛,雙臉銷紅而已,顔色豔異,光輝動人。張驚爲之禮,因坐鄭旁。以鄭之抑而見也,凝睇怨絕,若不勝其體者。

鄭氏命崔鶯鶯出拜遠房表兄,以拜謝活命之恩。過了很久,崔鶯鶯推說身體不舒服,不願見。鄭氏很生氣,說:“要不是表兄的保護,你就被擄走了,還避什麽嫌疑!”又過了很久,崔鶯鶯才勉強出見,根本沒有打扮,顯然心裏仍不樂意。“常服睟容,不加新飾”把她這種勉強的心情表現得淋漓盡致:穿著平常的衣服,不加修飾,坐下來一副哀怨的樣子。但是崔鶯鶯的美貌仍然震驚了元稹。

這時是貞元十六年(800年),崔鶯鶯17歲,元稹22歲。元稹15歲時已登明經科,21歲時在河中府任小吏。但登明經科僅獲出身,還要再經吏部試後方可入仕。因此,遇見崔鶯鶯的時候,元稹正准備進京應試。對于這樣一個已經有能力保護他們,同時前景又不可限量的遠房外甥,崔鶯鶯之母鄭氏顯然心有所屬:她讓崔鶯鶯出來拜見元稹,崔鶯鶯稱病推辭之後,鄭氏的反應是大怒,以“要不是他保護你,你就被擄走了”這樣一對一的口吻堅持要崔鶯鶯出來,甚至不管這樣的強迫之舉會讓崔鶯鶯生氣,導致對元稹的不禮貌,而事實上崔鶯鶯的確生氣了,裝出了一副病懨懨的不耐煩模樣。一連兩個“久之”,把崔鶯鶯的勉強和鄭氏一定要等待崔鶯鶯出來的情狀描寫得活靈活現。接著元稹詢問崔鶯鶯年齡,鄭氏馬上對答生于某年某月,到今天多大了,殷勤備至。但崔鶯鶯仍然冷淡,一句話都沒有說。

下面的故事婦孺皆知:元稹委托紅娘遞紙條,崔鶯鶯回複說:“待月西廂下,近風戶半開。拂牆花影動,疑是玉人來。”元稹信以爲真,半夜翻牆頭進了西廂,卻被崔鶯鶯義正詞嚴地訓斥了一番,灰溜溜地回去了。正絕望間,幾天後的一個夜晚,紅娘攜著被子和枕頭來了,安置好後,把崔鶯鶯送到了元稹的床上,元稹遂得嘗心願。

當元稹委托紅娘遞紙條的時候,紅娘很奇怪地問他:“你爲什麽不求婚?”元稹這個自稱不是登徒子的無賴說了這麽一番話,千載之下猶使人感其涼薄:

昨日一席間,幾不自持。數日來,行忘止,食忘飽,恐不能逾旦暮。若因媒氏而娶,納采問名,則三數月間,索我于枯魚之肆矣。

—昨天我一見崔鶯鶯就不能自持,數日來廢寢忘食,只怕沒有幾天好捱的了。如果明媒正娶,又要納采,又要問名,三幾個月的時間我可能就會相思而死了。這是多麽典型的混蛋邏輯啊。今天尋求一夜情的男人,往往還在用元稹這個借口,口蜜腹劍,欺騙良家婦女。

在此後一個月的時間裏,元稹“朝隱而出,暮隱而入”,和崔鶯鶯在西廂裏顛鸞倒鳳,上演了一夜夜甜蜜的狂歡。期間,元稹向崔鶯鶯詢問鄭氏的態度,崔鶯鶯的答複出現了兩個不同的版本:

“我不可奈何矣。”因欲就成之。

—“我不知道該怎麽辦了。”元稹于是想和鄭氏談談,促成和崔鶯鶯的婚事。

“知不可奈何矣,因欲就成之。”

—“我媽媽全都知道了,但是已經無可奈何,就想成就咱們的婚事。”

小小一個普救寺,元稹和崔鶯鶯偷情一個月而鄭氏居然毫無察覺,絕對是不可能的事,因此第二個版本當更接近事實真相。鄭氏顯然已經知道了二人私相授受,無可奈何不過是面子上的功夫,因爲此前在設宴款待元稹的時候,她已經暗暗有意把崔鶯鶯許配給元稹。

可是馬上就沒有下文了。緊接著元稹就准備動身去長安,告訴過崔鶯鶯之後,崔鶯鶯嘴裏不說什麽,卻滿面的愁怨之容。數月後,元稹又回來了,和崔鶯鶯又一起待了幾個月。顯然,元稹根本沒有和崔鶯鶯成婚的意向,否則這大半年的時間爲什麽始終沒有和鄭氏敲定此事?無權無勢的寡婦弱女,怎能滿足投機分子元稹的貪欲?作爲佐證,三年後元稹依附新任京兆尹韋夏卿,和韋夏卿的女兒韋叢成婚,然後入秘書省任校書郎。《會真記》中同樣寫實地記載了這一事實:“後歲余,崔已委身于人,張亦有所娶。”“後歲余”,按《會真記》傳奇中的時間推斷,恰恰就是貞元十九年(803年);元稹別有所娶的,正是韋叢。

當元稹在西廂和崔鶯鶯最後分別之時,早已看破元稹真面目的崔鶯鶯,發出了她一生中最強有力的控訴:“始亂之,終棄之。”始亂終棄,從此成爲那些心懷鬼胎的肮髒男人的逼真寫照。

臨行前,崔鶯鶯爲元稹彈琴,一曲《霓裳羽衣曲》未終,崔鶯鶯“投琴,泣下流連”。即使是崔鶯鶯如此深情的離別怨曲,即使是“左右皆唏噓”(這個“左右”也包括崔母嗎?),元稹,這個始亂終棄的無賴,仍然義無返顧地踏上了熱中功名的青雲道。

貞元十八年(802年),元稹沒有通過吏部的考試,一個人在長安寂寞無聊,又想起了崔鶯鶯,給她寫了一封信,連同一盒花勝,五寸口脂一起寄去。崔鶯鶯回了一封長信,縷述相思之情,又一次含蓄隱晦地譴責了元稹始亂終棄的惡行。這一封信到手,元稹如獲至寶,考試沒有通過的郁悶心情,被美人垂顧相思的得意衝淡了許多。他迫不及待地公開了這封哀怨纏綿的情書,他的朋友們也開始豔詞淫聲,意淫起來。元稹借張生的口,爲自己始亂終棄的惡行辯解。這是一大段精心策劃的構陷之辭:

大凡天之所命尤物也,不妖其身,必妖于人。使崔氏子遇合富貴,乘寵嬌,不爲雲,不爲雨,爲蛟爲螭,吾不知其所變化矣。昔殷之辛,周之幽,據百萬之國,其勢甚厚。然而一女子敗之,潰其衆,屠其身,至今爲天下僇笑。予之德不足以勝妖孽,是用忍情。

—凡是尤物,不害己必害人。假如崔鶯鶯嫁給富貴之人,憑著嬌寵,不爲雲,不爲雨,爲蛟爲龍,我不知道她能變化到何種程度。過去的殷紂王和周幽王,據百萬之國,國家強盛,然而一個女子就讓他們亡國了,衆叛親離,死無葬身之地,成了天下人的笑柄。我的德行不足以勝過妖孽,只有忍情,和她分手。

這真是一篇無恥至極的聲明!把崔鶯鶯歸爲害己害人的妖孽,從而一筆抹殺了自己始亂終棄的惡行。在崔鶯鶯哀感頑豔的相思表白面前,元稹的辯護簡直就像一篇臭不可聞的黨八股。事後,在崔鶯鶯嫁人之後,元稹還糾纏過她兩次。最後一次,崔鶯鶯給元稹寫了一首訣別詩:“棄置今何道,當時且自親。還將舊時意,憐取眼前人。”“棄置今何道,當時且自親”,元稹的醜陋嘴臉就在這兩句詩中顯現了出來。元稹居然更無恥到認爲自己的糾纏“時人多許張爲善補過者”!這真是從何說起!在崔鶯鶯嫁人之後,糾纏就是補過,這是什麽樣的邏輯啊。和元稹同時代,曾受過元稹舉薦的詩人蔣防,不知道是不是出于對元稹人品的厭惡,在所作傳奇《霍小玉傳》中,借元稹的嶽父韋夏卿之口,對主人公李益始亂終棄的惡行進行了委婉的嘲諷:“足下終能棄置,實是忍人。丈夫之心,不宜如此。足下宜爲思之!”在《霍小玉傳》傳奇中,李益對霍小玉也是始亂而終棄,韋夏卿指責他“實是忍人”,恰恰對應元稹“忍情”一語,不知道是巧合還是指桑罵槐。

無獨有偶,元稹的始亂終棄並不是孤例。和韋叢成婚的第七年,韋叢身染重病,臥病在床。其時是元和五年(810年),元稹任監察禦史,去成都出差,“府公嚴司空知之,遣濤往侍”(《唐才子傳》),派著名女詩人薛濤去侍奉他。在妻子奄奄一息的時刻,元稹和比他大11歲的薛濤如膠似漆,詩詞酬唱。第二年韋叢病逝,元稹也離開了成都,回到長安,他和薛濤的感情從此步上了崔鶯鶯的後塵。“別後相思隔煙水,菖蒲花發五雲高。”元稹訴說著別後的相思,卻沒有任何行動,聽憑薛濤在成都無限淒涼地隱居,終身未嫁。

“曾經滄海難爲水,除卻巫山不是雲。”不知道元稹曾經的滄海的水和巫山的雲是崔鶯鶯,是韋叢,是薛濤,還是後來納的妾,又娶的妻。“取次花叢懶回顧,半緣修道半緣君。”元稹在女人的花叢中穿行,卻懶于回顧,不知道懶于回顧的原因是因爲哪個“君”—是崔鶯鶯,是韋叢,是薛濤,還是後來納的妾,又娶的妻。

元稹生平惟一所作的傳奇,取名《會真記》,陳寅恪先生指出:“會真即遇仙或遊仙之謂也。”而在唐代語境中,“真”或“仙”不僅指美貌女子,而且語含輕佻,甚至“多用作妖豔婦人,或風流放誕之女道士之代稱,亦竟有以之目倡妓者”(陳寅恪語),由此可見,元稹將此傳奇取名《會真記》包含著何等用心。在他的心目中,崔鶯鶯不過就是他遇見的一個“真”或“仙”,一個妖孽般的尤物。“會真”,一次豔遇而已。

這個一生“薄行”的人,這個始亂終棄的人,大和五年(831年),暴卒于武昌軍節度使任所,時年53歲。民間傳說他死于雷擊。

元稹死後,連他最好的朋友白居易給他寫的墓志銘中都諱飾地譏他“以權道濟世,變而通之”。這就是元稹的下場。


附~

元稹,是中唐時期的大詩人,與白居易齊名。他幼時家境貧困,早年喪父,由母親撫養長大。二十歲那年到京師參加考試,因身世寒微,不受人看重。恰巧這時朝中的僕射韋夏卿賞識他的才華,想招他為婿。元稹為抬高自己的地位,並求取功名,便答應了。所以在二十三歲,正式娶了韋夏卿的么女韋成之。


雖然這位韋家的千金小姐是名門閨秀,但卻一點也沒有大小姐脾氣,反而能吃苦耐勞、侍夫體貼。當她嫁到元稹家時,元稹家仍是一貧如洗,幾乎到了三餐不繼的地步,但她總默默處理著大小事務,縱使當光了陪嫁飾物,亦在所不惜,真是一位賢慧無比的婦人。


可嘆的是,他倆雖伉儷情深,但仍天意難逃,短短六、七年的時光,元稹竟遭遇喪妻之痛;回想韋成之嫁到元家,從有求必應的掌上明珠,變成事事不如意的家庭主婦,雖然日子很不好過,但卻從未啼怨,侍奉公婆丈夫,更是無微不至,不惜一切;而今天人兩相隔,元稹在飛黃騰達、豐衣足食之後,憶昔貧賤夫妻的景況,應是何等心情?昔日同苦共難,而今卻不能安樂與共,悲至深處,久久不能平息。故寫下了「遣悲懷」三首。



謝公最小偏憐女,自嫁黔婁百事乘。 顧我無衣搜盡篋,泥他沽酒拔金釵。 
野蔬充膳甘長藿,落葉深新仰古槐。 今日奉錢過十萬,與君蒼奠復營齋。

 


其二則寫詩人看見妻子的遺物,睹物思人,並藉此慨歎世間貧 賤夫妻的悲哀,吟道:

 


昔日戲言身後事,今朝都到眼前來。 衣裳已施行將盡,針線猶存未忍開。
 尚想舊情憐婢僕,也曾因夢送錢財。 誠知此恨人人有,貧賤夫妻百事哀。

 


其三寫詩人雖然公事繁忙,但一有空的時候,便會不其然想起亡 妻生前對他的不離不棄,惟有終夜睜開眼睛,以報答她生前為生 活而愁眉不展的際遇。吟道:

 


閒坐悲君亦自悲,百年多是幾多時。 鄧攸無子尋知命,潘岳悼亡猶費詞。
 同穴窗冥何所望,他生緣會更難期。 惟將終夜長開眼,報答平生未展眉。

 


元稹夫婦同甘共苦,在困境中互相扶持,確是人間最真摯的愛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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