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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緣份、福份》
作者: ♥小薇♥ 日期: 2010.11.09  天氣:  心情:


兩個人能在一起,真的是很大的緣份、很多的緣份。

相遇的緣份,在茫茫人海中能和大家擦肩而過亦或並肩而行,是緣份。

相識的緣份,遇見了還不見得會和對方認識,也許偶然的四目相交就是彼次最大的接觸,是無緣。

相知的緣份,認識了不一定能談得來,也許你和他的觀念是背道而馳、大不相同,彼此都無法認同對方的想法,認識他你不過是多個死對頭罷了,孽緣阿。

相愛的緣份,兩個人相談融洽,但當他對你產生微妙的感覺時,你也要剛好有同樣的感覺,這樣兩個人才會在一起,而不是他的自作多情碰上你的冷酷無情。

總歸一句,你能和你的他在一起,就要好好珍惜這得來不易的緣份,所謂〝知福、惜福〞,但是也要確定你和他之間是福還是禍喔!

能愛一個人是幸福,被一個人愛是幸福,能在幸福中享受幸福,是最大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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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11-01-04 19:15


那樣的幸福很幸福,

只是不容易遇到.....


 
時間:2010-11-18 09:50
他, 62歲,台北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0-11-13 12:55
他, 67歲,基隆市,流通/零售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0-11-11 23:24
她, 99歲,台北市,藝術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0-11-11 18:16
他, 49歲,台北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0-11-11 17:22
他, 56歲,台北市,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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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0-11-11 10:23
他, 61歲,新北市,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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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0-11-11 01:12
他, 47歲,台北市,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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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0-11-11 00:16
他, 50歲,台南市,娛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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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0-11-10 15:24
他, 53歲,台北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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