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值服務
住戶搜尋
心情貼
直播
感興趣
手機交友
還沒登入愛情公寓嗎?
還沒加入愛情公寓嗎?
馬上進入公寓和
10,548,567
個住戶交朋友~
最新留言
想聊天
對我感興趣
互相感興趣
想約會
逗一下
日記留言
紅包抽抽樂!小資變土豪!
素人也能成為明日之星!
移除此區廣告請加入VIP
檔案狀態:
住戶編號:
2159677
獨孤求敗:無能KP貪又壞
的日記本
快速選單
到我的日記本
看他的最新日記
加入我的收藏
瀏覽我的收藏
2006/07/25的日記
《前一篇
回他的日記本
後一篇》
2006/07/27的日記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檢舉原因
此為詐騙帳號
此為廣告帳號
此為援交帳號
他未滿18歲
此為不雅及騷擾留言帳號
其他
篇名:
2006/07/26的日記
作者:
獨孤求敗:無能KP貪又壞
日期: 2006.07.26 天氣:
心情:
不懂法律,上網賣一盒酒,被罰11萬元.合理嗎?
菸酒管理法第37條
酒之廣告或促銷,:-$應明顯標示「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或其他警語,並不得有下列情形:
1.違背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
2.鼓勵或提倡飲酒.
3.妨害青少年、孕婦身心健康.
4.虛偽、誇張、捏造事實或易生誤解之內容.
5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禁止之情事.
第31條第1項
酒之販賣,:-$不得以自動販賣機、郵購、電子購物或其他無法辨識購買者年齡等方式為之.
第53條
違反:-$第37條規定而為酒之廣告或促銷者,處新臺幣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並通知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者,得按次連續處罰.
報紙、雜誌、圖書事業違反第37條規定刊載酒廣告者,由地方新聞主管機關處新臺幣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並通知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者,得按次連續處罰.
:-?有人受朋友之託,上網賣酒禮盒1盒,未標示警語,即將被處罰至少高達新台幣11萬元罰鍰
:-$:-$:-$
其實,從菸酒管理法的整部法律和處罰金額等觀之,它規範和處罰對象,應該是菸酒的製造,進口和販賣業者!
:D/
對不合理的事,絕對要力爭到底!
:)>-
標籤:
瀏覽次數:
253
人氣指數:
253
累積鼓勵:
0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檢舉原因
此為詐騙帳號
此為廣告帳號
此為援交帳號
他未滿18歲
此為不雅及騷擾留言帳號
其他
給本文愛的鼓勵:
最新愛的鼓勵
給本文貼紙:
得到的貼紙
得到的貼紙:
給本文貼紙
本日記尚未得到貼紙
2006/07/25的日記
《前一篇
回他的日記本
後一篇》
2006/07/27的日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