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方面有一方如果不愛了, 其實就算結束了,
另一方在怎麼想愛下去, 都是痛苦的啦. 彼此都會痛苦.
所以不愛了, 就分手吧. 哪怕已經在一起很久了,
又或者結婚了, 更甚者生小孩了.
這些都不是在一起的理由, 雙方再一起的理由就只有一個,
也是唯一的一個, 那就是愛.
彼此相愛, 才是愛情, 其他的都不是.
只能算單戀或什麼的, 更遑論雙方彼此都不相愛了.
當然啦, 不相愛也能繼續在一起的,
女的需要男的胸膛當依靠,
男的則需女生溫柔的慰藉.
這時候只能算是各取所需,
彼此可以在對方身上得到想要的,
畢竟商場上並沒有永遠的敵人,
何況是曾經跟你很熟的朋友了.
當然不會輕易的斷絕關係.
除非對方一無是處, 那你就真的看走眼了,
而此時早斷早好啦,
就像遭逢股災那樣,
明知沒有未來, 就要認賠殺出.
不要癡癡的等, 等那個明知沒有明天的明天.
其實大家都知道賺錢很難賺
而且要精明錢才能賺得到.
但卻忽略了愛情更是要精明,
才能得到真愛.
錢賠了, 再賺就有,
愛情呢? 你投入的可不是只有一項啊.
所以奉勸大家, 包括我自己啊,
對待愛情, 要認得清看得明,
不要被一時的衝動所左右.
遇到不適合的. 還是要勇敢的分手.
如此才有可能尋到真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