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寫三月份的日記)
話說就在前幾天的時候,我居然被班上同學的媽媽在電話中"恐嚇了將近15分鐘之久!!" 趁著我還有記憶的時候,趕緊以"寫劇本"的方式記錄下來!!
[劇中人]
1. 小禎(我班上的女同學) 2. 小甜甜(我班上的女同學) 3.黑人老師(本校的代課老師,也有任教本班的課) 4.小禎媽 4. 小禎爸 5.佩妮姐(本校的女教官,也是本班的輔導教官) 6.小弟在下我
[背景資料]
1. 本校有"衛生糾察"的制度:擔任衛生糾察的同學,除了要在打掃時間值勤外,在放學時還得輪流到垃圾場值勤.而輪到去垃圾場執勤的衛生糾察,就必須提早10分鐘離開教室.而小禎與小甜甜兩位都是"衛生糾察"
2. 小甜甜是小禎的姊妹淘,至於小禎,則是ㄧ位"不大乖"的學生!儘管她生在ㄧ個"相當正常"的家庭,小禎爸是警察(他也是本班的家長委員之ㄧ),小禎媽則是家管(最近開始上班),但她卻會吸煙(她曾因在校內吸煙而被記大過乙支),而且在外的交友也甚是複雜!!此外,前陣子的某個週ㄧ,小禎與小甜甜因不想去學校上課,居然突發奇想:兩人各自在外找了個男孩,冒充是自己的父親,打電話給我,向我請假,結果都被我當場拆穿!為了此事,小禎爸,小禎媽,以及小甜甜的父母,ㄧ共是四個人,隔天ㄧ起連袂來學校找我.我告訴他們,"照校規應記大過處分,但我可以降至兩支小過..."小禎媽兀自不滿意,要求我再降低處分,但我堅持不同意...
[事發經過]
1. 事發當天是週四,本班的最後ㄧ節課是黑人老師的課.放學後沒多久,他跑來找我,告訴我:在放學前15分鐘時,小甜甜舉手說她要去垃圾場執勤,小禎說她也要去.但他向衛生糾察的幹部詢問,得知當天應該只有小甜甜要值勤!因此他把小禎該節課記曠課!
2. 我依黑人老師所言判斷,小禎此次欺騙師長,並且未經師長同意擅離教室.照校規前者應記大過,後者則是小過乙支.我看在她父親是家長委員的份上,決定"兩者取其輕," 所以我在週三時便簽了ㄧ張記過單出去,記小禎ㄧ支小過!
3. 隔天我去找佩妮姐,問她是否有看到我簽出去的小過單.佩妮姐表示已經收到,但要先把小楨找來寫事發經過單.因此我又等了幾天,才和小禎的家長連絡.我先打電話給小禎爸,但不知他是否因在值勤而沒接電話,所以我再打電話給小禎媽.(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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