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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2005/07/13的日記
作者: 小芬 日期: 2005.07.13  天氣:  心情:
一連幾天的天氣幾乎都熱到32度以上,看到諸多砂石車禍受害者焦慮無助的模樣,心情有如悶熱的天氣一般氣悶。
人民有尊守法令繳交稅款的義務,這些車禍罹難者家屬每一個人都是守法的中華民國公民,但當他們的至親遭受砂石車禍時,政府又為他們做了什麼?
代表國家執行公權力的檢察官有如旁觀者般敷衍一番,即草率結案。永遠那句老話:死無對證我們也沒辦法。天啊!罹難者家屬那來証據啊?檢察官手上握有國家附與的公權力,就不能將心比心,用心偵查,好歹總要把車禍命案查個水落石出,讓真相大白吧?
否則,如何對枉死冤魂有個交代?死者不能再站起來為自己辯白,活者[尤其是負責刑事偵查的檢察官]就有義務替冤死者討回公道;司法乃是正義的最後一道防線,坐領高薪[人民血汗錢]代表國家執行公權力的檢察官又怎麼忍心任由車禍罹難者家屬自生自滅?
用心偵查,讓砂石車禍真相大白,身為代表國家實行公權力的檢察官責無旁貸。不然應立刻辭職,回家做你的千金大小姐,不要擔誤了枉死冤魂第一時間的車禍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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