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又飛蛾撲火地跑回家了。 在大家互相為前一天的態度, 以一種早有默契、不著痕跡的方式道歉後, 又展開一場唇槍舌劍。 前個月老妹回來, 記得那次的主題是 ----- 部落格算不算媒體公器。 引申到文字po上網後,是否有業力... 部落格是否算對公眾媒體的反制... 那時我們各執一詞 至今還沒個定論。 直接導致的後果是 ~~ 我下筆為艱。 唯一讓她贊同的抒情文,偏偏是我的死穴, 我根本不是個多情的人。 昨天引起爭吵的是人生態度。 這個從小到大就算是我們討論不休的論題了 確實也沒有正確答案 唯一可確定的是 ~~ 這話題歷久彌新。 而且每次談過,都會有新的體會 老妹是我越來越敬佩的人, 她對自己的內心非常誠實, 誠實到我覺得已到“殘忍”的境界。 所以,她的人生也異常精采。 今天的主題就很通俗了 談的是女人的內衣 內衣該不該買百貨公司的名牌? 還是買菜市場牌? 連這都能拿來辯論 我們還真是 ~ 無聊 !
哈哈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