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附近不論是便利商店,賣炸雞,自助餐或者飲料店的很多老闆娘或員工都跟我混的很熟,因此同事給我一個封號---歐巴桑殺手!
當然這是沒有曖昧空間的,只是我認為既然常常去買東西,何不笑臉迎人,多多少少還是有好處的嘛!(比如便當裡多個私房菜,或者點數可以多給我一些,何樂而不為)!
前陣子同事像發現新大陸似的跑來跟我說:便利商店來了新的工讀生!他話都還沒說完,只見我忙著工作,頭也不抬的接著說:是一個很年輕的妹妹,長的還不賴,笑容甜死人的對不對?後面還開玩笑的加了句--要不要我幫你介紹?那個太清純,我吃不下去!
看他驚訝的表情,我冷冷的說我早認識了!後來那個女生被我們稱為萊爾富之花!
昨晚下班經過超商門口,想說順便去繳個信用卡帳單也好!進去之後錢和繳款單丟給櫃台,就看到那個妹妹還在辦公室,想說寒喧幾句再回家,以下是我們的對話:
我:怎麼還沒回家?
妹妹:我要離婚了,在寫東西!(看到桌上擺著離婚協議書)!
我:妳是在開玩笑的吧?怎有可能?看了內容一下,蝦米妳是82年次的喔!(我知道她很年輕,但沒想到是這樣的年輕)!
妹妹:是呀.以前不會想咩!接著說她結婚二年,女兒也剛好二歲!
我:拍拍她的頭..妳喔怎麼變成這樣啦..真的是小孩帶小小孩(照推算她不就十五歲就生孩子了)!
她就像跟我講心事般的說婚姻的種種,我當然是聽了直搖頭,原來又是一個遇人不淑的案例!也不知該說蝦米的,就只能祝福她堅強點!
回家的路上想著她以後要怎樣生活?又該如何度過失婚的創傷?她的小孩又該何去何從?畢竟她還這樣的年輕!
雖然跟她連朋友都稱不上,但至少是常常見面的人,我又開始自尋煩惱的在想她的未來!將自己變的很不快樂,心情持續低落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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