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狀態:    住戶編號:2336464
 小酒窩(美好如期而至) 的日記本
快速選單
到我的日記本
看他的最新日記
加入我的收藏
瀏覽我的收藏
人間佛學院 《前一篇 回她的日記本 後一篇》 巧風起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篇名: 愛自己 愛父母
作者: 小酒窩(美好如期而至) 日期: 2013.09.30  天氣:  心情:
今晚,和媽媽兩個人泡了壺熱茶敘述了一些往事
可能是最近看了一些佛教節目,心有所感的說了自己內心深處的一個傷口

我爸爸對小孩的教育很重視,所以從國小國中,爸爸就幫我安排了最好的中正國小及明正國中
望子成龍,望女成鳳吧,爸也說過,只要我們這些小孩會唸書,他再如何辛苦都會幫我們存出學費,不必耽心
只是很可惜的,我不知是缺乏專注力還是只喜歡看課外書籍,在國二要分班時,我被編到了B段班了
可能是年紀小吧,並不知道這代表了什麼意思,也不知道這就代表了"學校放棄了我們了"
只知道是自己不太會唸書,被編到了不太好的班,如此而已

又過了一年,在一次爸爸到學校載我時,因值日生要留下打掃,所以晚出校門,被爸爸莫名的訓斥一頓
也才知因我唸的是B段班,讓他很沒面子,還讓他在外面等那麼久,讓他不知"為何而等"
且一而再,再而三的在我面前說我唸的是"牛頭班",這在許多人面前就是代表著,我們班都是一些太妹太保吧
爸不知的是,我們班全是"女生",所以是不可能有"太保"的,有的話,也是只有"太妹"
當時我才知道,原來我唸的不只是"B段班",應該是"牛頭班",而原來,我是個"太妹之一"吧.....

有天早上打掃時,我們幾個人被派去校長室打掃,有一個女生月考都考第二名,她可能自認成績好
所以有權指揮及分派別人應該做什麼工作吧,態度有些高傲,說話也不十分客氣
我想,她既不是組長,也沒有特別的身份,憑什麼用這種態度對待同學呢?
有可能的,也可能是她考試是全班前幾名吧

我終於認真的看了課本的內容,仔細聽老師上課教的內容,回家也是認真的寫了功課,更仔細瞭解裡面的內容
其實也不很難,當次月考,我就考了全班第一名了,打掃時,也就不再聽到她那趾高氣昂的聲音,還變得客氣了許多
原來,考試認真的好處,就是能讓別人不敢隨便欺負妳
就這樣第一名,第二名...考了幾次(原來拿獎狀是如此容易),其實我一點都不覺得自己很了不起
相反的,我認為如果妳真的要認為自己很了不起,應該去A段班拿全班前三名,而非在這裡爭全班前三名

有一天,導師跑來私下找我談,說A段班有位女同學因成績不理想,所以學校想將她和我調班級
她來B段班,我去A段班,這樣在照畢業照時,我也會在A段班裡,不會在B段班,讓我考慮一下
難怪這幾天都有一位女同學不時來我們班探情況,原來是怕來這裡會被"太妹欺負"

幾天後,導師有尋求答覆,我回答她說因那些A段班的同學一個我都不認識,這樣照畢業照不太有意義,所以不用了
(我心想)這也是事實,更重要的是,我此時若去A段班,不就是要我拋棄這裡的同學,擺明她們就是"連同學都會拋棄她們"的一群
這豈不太傷人了?更何況這裡的同學一點都不"太妹",她們都是一些善良單純的女生,有些只是家境不佳,有些則是父母離異...
這些都不是她們的錯吧,學校只為了提高升學率,故意製造出B段班的同學都是太保太妹的外相
恐嚇A段班的學生不努力唸書就會被調到這裡被"欺負",豈不欺人太甚?

結果就是,我的畢業照是留在B段班,也就是爸爸口中的"牛頭班",而那些同學也才是我真正的同學
那位擔心的A段班同學,也仍是留在A段班裡面,而那些同學也才是她"真正的同學"不是嗎


說了這樣多,只是想告訴現在還是學生的學生,學校真的不是你(妳)生命中的全部
A段班的後幾名,其實也只是B段班的前幾名,這些都不是很重要的"區別",重點是你(妳)出了學校要做什麼?
當時那位A段班的女同學若真為了要到B段班而想不開,那豈不冤枉?現在的她,可能也是兒女成群了

而我,也沒成為太妹呀,大部份的時間都在醫院服務(近二十年),做過櫃檯,包藥的,會計,採購,要離職時醫院還捨不得我走哪
而最最重要的,我想,我沒傷到我那些同學的心吧,我沒讓她們成為"連同學都會拋棄她們的人"
這是現在的我十分感到安慰的一點,只是想不到,大家還沒傷到我時,我的爸爸卻是第一個傷害到我的人
"妳唸的是牛頭班",這句話一直放在我的內心深處裡,也只有他對我說過這句話

但我想,從我出生到現在,除了我沒結婚以外,什麼事都沒讓他操心及煩惱過
爸爸,難道你不應該給我稍微鼓鼓掌一下嗎?我覺得我還不錯阿

不過,也許就是爸對我特別嚴厲吧,所以在我遇到工作上的事時,都會不自覺的想獨自處理它們
所有的苦和痛,都會想辦法吞下去及忍下去,這也算爸爸給我的教育之一吧,我想

人生的路程漫長,不知會遇到什麼人和事,現在你(妳)覺得很大的事,以後的你(妳)會覺得這沒什麼,只是當時的我不夠堅強而已

所以,千萬不要動不動就想要了結自己的生命,先不用說自殺是犯"殺人罪之一",更是"殺父母的重罪"

『身體髮膚,受之父母,不敢毀傷』

所有的善行,皆由從愛自己及父母做起

切記!切記呀!








標籤:
瀏覽次數:554    人氣指數:4354    累積鼓勵:190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給本文愛的鼓勵:  最新愛的鼓勵
人間佛學院 《前一篇 回她的日記本 後一篇》 巧風起
 
住戶回應
 
時間:2013-09-30 11:26
他, 44歲,高雄市,製造/供應商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13-09-30 12:05]:

午安,我想那是現在的我們才會想得開
只怕是現在還是學生的人有人會陷在情緒裡面而無法自己
而父母親的表現更可能成為那最後一根稻草
只希望寫一些東西出來讓人瞭解我此時的一些想法及感受
如此而已啦[:D]



給我們一個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