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狀態:    住戶編號:2860186
 百合 的日記本
快速選單
到我的日記本
看他的最新日記
加入我的收藏
瀏覽我的收藏
前世? 《前一篇 回她的日記本 後一篇》 不被看好的感情?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篇名: 朋友? 情人?
作者: 百合 日期: 2012.12.12  天氣:  心情:
我們常說 愛情因為是寬容的 但是愛情也是空間的 它融不下三個人 儘管你極愛他 不要想做王寶釧苦守寒窯18年 賠上最精華的歲月只為他最後倦鳥歸巢 一段愛情的產生 一定先從欣賞開始 也許他只是聽別人敘說 就覺得你是她夢想的那個人 進一步有機會見了面 讓你的印象更好了 其實沒見面你就在心中打了很高的成績 見了面你更喜歡她了 你以為這就是一見鍾情

接下來你們的互動變頻繁了 你認為你們之間有了愛情 或許從朋友到情人的腳步很模糊 你很大膽的示愛 但也請尊重對方的感受 有人真的無法接受速食愛情 你的言行真的讓她檢視你們的互動? 不是你喜歡她 她就必須接受你吧 什麼樣的關係說什麼樣的話 我想這是一種分寸 不要超過了這個層面

一段愛情的產生是由兩個人決定的 如果交往的過程中覺得差異太大 分手並非罪惡 因為雙方都有權利選擇自己想要過的生活 一昧的勾勒未來的景象有時也太一廂情願了 做不成情人是不是就一定要做朋友? 那也不是單方面可以決定的 我當然可以選擇讓你在我生命中消失? 沒有任何理由說服我必須把你當成朋友吧 提分手的一方常會說 我們當然可以做朋友 你要的只是一份心安 這對對方來說是很不公平的 主導權為什麼是你?

愛情一定會從熱戀到習慣 戀人可能變成家人後 一切會改變 你既然選擇從情人變家人 對方為何不能選擇不當你是朋友呢? 我們都希望感情的最終收場是圓滿的 所以當你做了一個對彼此都好的決定時 你仍有權堅持你的想法 但也尊重對方的決定吧
標籤:
瀏覽次數:403    人氣指數:10603    累積鼓勵:510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給本文愛的鼓勵:  最新愛的鼓勵
前世? 《前一篇 回她的日記本 後一篇》 不被看好的感情?
 
住戶回應
 
時間:2012-12-18 23:27
他, 67歲,台北市,建築營造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2-12-13 21:45
他, 65歲,新北市,流通/零售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2-12-13 21:41
他, 65歲,新北市,流通/零售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2-12-13 21:29
他, 65歲,新北市,流通/零售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2-12-12 22:32
他, 61歲,彰化縣,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給我們一個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