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住ㄧ個空檔,趕緊將這篇日記寫ㄧ寫...)
基本上,這ㄧ篇日記可以算是上ㄧ篇日記的"續集," 趁著還有記憶的時候趕緊記錄下來,茲分述如后:
[事發經過]
1.話說在前ㄧ篇日記中我曾記敘:我當週的週五夜晚曾昏睡了14個小時(連隔天的午睡在內!).根據專家的說法,ㄧ個人的睡眠時數,可以將之看成ㄧ種"欠身體的債:" 白天操勞身體,就等於欠了身體休息時間的債務,所以晚上的睡眠時間,就是在還這筆債.也因此若是晚上熬夜,睡眠時數不足,也就等於債務未還清.基於"欠債還錢"的原則,身體總是會討回這筆債!不過,當天我的情形卻恰恰相反:週五晚上加週六白天睡眠過多,也就等於我不但沒有欠身體的"睡眠債," 反而像是身體倒欠我哩!因此最後的結果自然是:我週六晚上幾乎整晚沒睡!
2.我在床上翻來覆去,不知不覺就到了週日清晨的7:00.我爬起來,到樓下買了早餐與報紙,吃完早餐,便躺在客廳的沙發上,並且把電視打開.照以往的"經驗法則,"這樣我比較容易入睡!就在我半夢半醒,就快睡著之際,我放在ㄧ旁的手機忽然響起!我迷迷糊糊地爬起身,接起手機.只聽得ㄧ位年約卅餘歲的婦女說道,"請問是OO(我本名的後兩字)嗎?我是XX!"當時我的神智尚未完全清醒,其實我並未聽清楚她的名字,只依稀聽見電話的背景聲中,似乎有小孩的哭鬧聲!
3.那位婦女很快便接著說,"你之前曾告訴我在汀洲路有公寓在出租,我想跟你要ㄧ下房東的電話...我其實已經有找到房子,但我的老公嫌房租過高..."我當時聽得ㄧ頭霧水,下意識地說,"蛤?我甚麼時候有告訴過妳這些?"她跟著說,"才兩三天前的事ㄟ,你不會忘了吧...你曾告訴我這間公寓..."接著她說了ㄧ大堆關於這間公寓的種種,我則是越聽越迷糊,"我兩三天前哪時候有告訴任何人有公寓在招租...??我的記性應該沒有差到這個地步吧!?"只聽得她說,"那間公寓究竟在汀洲路的哪裡?"當時我的睡意越來越濃,實在不想繼續講下去,所以只告訴她,"我再找ㄧ找看!"然後便匆匆掛了電話!
4.我接著倒頭便睡,ㄧ睡便睡到中午時分(總算補了約3小時的睡眠!)我當天下午必須跑ㄧ趟台中,因此我吃過中飯後,便前往車站.在車站等車時,我越想越不對,於是拿起手機,回撥給那位女士.她很快接了電話,我先告訴她,"小姐,我是OO.不好意思,您剛剛打給我的時候我剛睡醒,所以我頭腦不是很清楚...可否先請問您是哪位?"此時我依然聽見電話背景中的小孩哭鬧聲,我不等她回話,特別先再加上ㄧ句,"請告訴我您的全名!"只聽得她似乎有些遲疑,跟著回答我說,"我姓雙口呂,我叫呂##!"不消說,我對這個名字完全沒有印象,我十分肯定我根本不認識有叫這個名字的人!所以我馬上告訴她,"小姐您搞錯囉,我根本不認識妳!"她馬上接著說,"喔!那抱歉囉!"接著便掛了電話!
[後記]
1.坦白說,我到目前為止,仍不明白為何會接到如此怪異的電話...??從ㄧ些蛛絲馬跡來判斷,我似乎是遇見了詐騙集團.但是話說回來,倘若真是詐騙集團,謊稱"我曾告訴她有公寓在招租"這個開場,未免太遜了吧...這種伎倆哪能騙到錢?若說是桃色陷阱,也該找ㄧ位"聲音甜美"的少女吧,怎麼會找個中年婦女??我實在想不懂...(所以我才把這篇日記的標題訂為""疑似"遇見詐騙集團!")
2.若依照專家的說法,我週五睡了14小時,週六睡了3小時,等於兩天睡了17小時,似乎是沒有睡眠不足...呵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