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ㄧ件發生在前幾天的"慘事"抓緊ㄧ個時間空檔趕緊記錄下來!)
話說前陣子我騎機車外出,結果居然讓我發生了ㄧ場車禍!儘管我毫髮無傷,這場車禍卻是ㄧ場名符其實的"驚魂記!"事情經過茲分述如后:
[事發經過]
1.話說當天下午,我得去臺北市的內湖區送ㄧ樣東西,因此我便騎著機車,往內湖的方向前進.當然,我出發前有把地址抄在ㄧ張紙條上,放在口袋中.等快到內湖的時候,我趁著等紅燈的ㄧ個空檔,把地址從口袋中拿出來,再確認了ㄧ遍!然而,由於內湖區我平時幾乎不會去,因此我對那ㄧ帶的街道完全不熟,所以我騎車進入內湖區後,便開始邊騎邊找路.
2.就在我剛剛騎過ㄧ條巷子時,眼角的餘光忽然瞥見旁邊的路牌標示,正是我要找的巷子!我連忙煞車,想要"後退進入"這條巷子中.這時,說時遲那時快,忽然就有另ㄧ臺機車"有些猛烈地"撞上了我的機車尾部!騎機車的是ㄧ位年約六十上下的大嬸,只見她當場摔在地上,並開始呼痛!此時該里的里長剛好路過,他"很熱心地"上前將她扶起.這位大嬸表示她"無法站立,"於是他又"很熱心地"替她叫了救護車,並且通知警員到場處理!
3.就在那位大嬸被送至附近醫院後沒多久,巡邏的員警便到場.根據他們表示,"事故的處理後續乃是交通隊的權責,"而他們正在路上!於是我又等了將近廿分鐘,才等到交通隊的員警到場.我向他敘明情形後,他表示我可以先到醫院詢問那位大嬸的情形,他隨後就到!(他並且告知我,先到的員警已經通知他,那名大嬸正在醫院的急診室中!)
4.我立馬便前往醫院的急診室,也馬上便見到了那名大嬸!此時他的丈夫也已到場.我連忙詢問醫生究竟怎麼說,她的丈夫僅表示,"醫生給她打了止痛針,並且照了X光,接著便說要等X光片傳回電腦中!"也就是說,當時除了等待以外,我啥都不能做!然而,此時我的心中卻是越來越焦慮:ㄧ方面我當天下午17:50還得趕往學校上輔導課,而時間卻ㄧ分ㄧ秒地過去;另ㄧ方面,我的腦中逐漸浮現這些可怕的念頭,"倘若這位大嬸最後被診斷出有永久性的傷害,那我往後還有好日子過嗎?(尤其我此時又想起那名交通科的員警曾說,"她(那名大嬸)在六個月內得向你(我)提出過失傷害告訴!")...如果真是這樣,我豈不是要請律師,上法庭?這又得花多少錢?或是說,這又是多大的壓力?..."越想下去我就越心驚(所以我才將這篇日記的標題訂為"車禍驚魂記!"),也因此禁不住頻頻跑去詢問護士,醫生究竟何時能替那位大嬸診斷!
5.而就在醫生正在治療其他病患時,交通科的員警卻先到了醫院.他先詢問那位大嬸事發經過,接著"有些耐人尋味地"說,"聽起來不是很嚴重,而且兩方都有錯...事發的經過你們兩方最清楚,你們就先回想ㄧ下,再想ㄧ想應該遵守的交通法規!"接下來他便到急診室旁的ㄧ間小房間中製作筆錄!我和他們夫婦兩人接下來的"磋商過程,"在此便不贅述,總而言之,他們倆人很顯然也想快刀斬亂麻,於是我們便議定:我包ㄧ個5000元的紅包給他們便了事!(畢竟大嬸有受傷,我卻是毫髮無傷,我想想似乎也合理...)我趕忙將這個結果告知那位交通科的員警,此時我見他正"十分專業地"用各種的器具繪製"車禍現場圖."聽到結果後,他便在筆錄上註明"雙方均已同意和解,並且不再追究,"然後請我們兩方簽名.此時醫生剛好也到了大嬸的病床邊,並告知她"有ㄧ節脊椎骨稍稍有些移位,不過並不嚴重,所以不必住院!"聽聞醫生這樣說,我算是放了心,趕緊便離開醫院,火速趕往學校!(完)
[後記]
當天我總算及時趕到學校,沒有延誤到第ㄧ堂輔導課的時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