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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黃連
作者: 丸子頭 日期: 2011.10.01  天氣:  心情:
問一下
我大樓ㄉ房客烙跑ㄌ 押金早抵完 水電約欠8000多 房子髒兮兮 馬桶 洗衣機都壞
牆壁被敲ㄌㄍ大窟窿 家具損壞 連窗簾也拆走 我要自認倒楣嘛
電話不接 傳ㄌ簡訊 也過1ㄍ月ㄌ ---
是我太好心嗎 就欠著 然後-- 這不是第一次 算來 約有5次ㄌ
⋯⋯ 不是搬ㄌ家具偷跑 就是--先欠 然後 說沒錢---
我要去告嗎 -有身分證影本- 為何蓑ㄉ都是我 我規規矩矩ㄉ 不曾做壞事
賺ㄉ都是辛苦錢 也想大家都要臉皮ㄉ 可是
為何都是我被坑 被倒 我是應該ㄉ嗎
我要把他名字 身分證字號 公佈出來嗎
我從來 哈 都給人留情面ㄉ 很多虧 我都暗暗吞下 可是
我是不是錯ㄌ----
誰可以告訴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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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11-10-01 20:08
他, 64歲,高雄市,製造/供應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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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10-01 18:24
他, 49歲,高雄市,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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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10-01 12:40
他, 64歲,高雄市,製造/供應商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1-10-01 08:20
沒關係.....一定要做
 
時間:2011-10-01 02:38
有租賃契約吧!!

依身分證上地址寄存證信函過去吧!!
依法律途徑解決!

不,,,你就認賠殺出吧......
 
時間:2011-10-01 00:39
他, 54歲,高雄市,藝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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