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時報記者張瑞楨、歐素美/台中報導〕 前一秒,母子還開心慶祝兒子的生日,下一秒,卻變成兒子目睹母親慘遭撞死的悲劇!而造成永難彌補的遺憾,竟是闖紅燈的民間救護車。 送發燒翁救醫 被質疑危險駕駛必要性 台中市神岡區37歲的吳姓媽媽,昨帶12歲的獨子吃生日午餐,母子幸福慶生,但媽媽騎機車載兒返家途中,卻撞上闖紅燈的民間救護車,媽媽慘死,兒子斷腿,倒地哀嚎;但救護車載送的病患是發燒的老翁,依其病況,豈有必要闖紅燈?司機不願表示意見。 司機洪百陞(25歲)載送的老翁,發燒已數天,非重傷或休克,且昨送達醫院時意識仍清楚,洪某卻超速、闖紅燈、跨越車道都來,連警方都說,救護車雖有「優先通行權」,洪某仍須負擔部分肇事責任,被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嫌法辦。警方調查,洪百陞去年才擔任台中市中南民間救護車公司的司機兼救護員,昨接獲大甲區一家養老院的勤務,載送80歲老翁到大雅區清泉醫院醫治發燒,同行有實習生、救護員各一名。
路口監視器畫面顯示,昨午12時20分,洪某駕車駛經神岡區三民南路時,超速且跨越雙黃線,超越2輛等紅燈的車,駛至神岡路口又闖紅燈,剛好吳女載小六的兒子,從神岡路口依綠燈前行,撞上救護車的左側,戴安全帽的吳女頭撞擋風玻璃與A柱,倒地時痛苦地摀臉,隨即失去生命跡象,兒子右大腿等處骨折。
洪某趕緊下車為吳女做心肺復甦術,2名隨車員分別報案、搶救學童,案發27分鐘後,中市消防救護車陸續將母子與老翁載到清泉醫院,吳女回天乏術,男童被轉送醫院,吵著要找媽媽。
吳女的父親說昨天是外孫生日,因只上半天課,女兒中午到校接外孫去吃飯慶生;吳女的公公卻大罵她險害孫子送命,事故將交給當市議員的侄子處理。
家屬慟:救護車也要注意來車
她丈夫在潭子區當包裝工,月薪才一萬多,痛哭「太太走了,孩子沒有媽,我沒辦法照顧他,怎麼辦?」他指就算是救護車也要注意來車,怎能任意闖紅燈「無法諒解救護車司機!」
肇事路段限速50公里,洪某宣稱車速約70公里,至路口時降至50公里,且拉高警笛聲音,有瞄到吳女騎機車而來,趕緊向右閃避,卻已來不及。 .................................................................................................................................. 看完這則新聞~我要挺救護車 不能因為人被撞死了~就說救護車是錯的 救護車本來就有優先路權﹝可以闖紅燈﹞ 觀念要改的是用路的人民﹝不是救護車﹞ 記者說~但救護車載送的病患是發燒的老翁,依其病況,豈有必要闖紅燈? 真是白癡記者~救護車的任務就是把病患快送到醫院急救﹝如何判斷輕重緩急﹞? 連執法的警察也質疑救護車的駕駛開車不當..真是夠了! 如果救護車慢慢的開..導致車內病患延誤了急救而喪命﹝其家屬是否也要怪救護車開的太慢呢?﹞ 台灣人的觀念~就是這樣的沒是沒非..﹝真是看不下去﹞ 平常開車過馬路~本來就要小心謹慎 何況人家救護車大老遠就有鳴笛了 我覺得在台灣開救護車的駕駛蠻可憐的 不只壓力大..要跟死神搶時間.還要自己找路鑽.. 平常米雅我在路上開車或騎車~若有聽到救護車的鳴笛聲﹝不管是從哪方向來的救護車﹞ 我一定先閃到路邊去.讓救護車通過﹝遇到警車或消防車也要讓路﹞ 大家如果都做個好國民~遵守交通規則﹝社會才會祥和平靜.大家才得平安幸福﹞ 如果是重聽患者.精神恍惚者﹝就盡量少出門比較安全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