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常常想起之前大學時去跳傘的天空,我念的大學是像在森林裡的學校,那城市是個有名的嬉皮城市,我還記得我的公寓鄰居就在陽台種了好幾株大麻,夜裡總是傳來甜甜的香味。
有個流浪漢是我好朋友,他叫Floor,肥肥胖胖髒髒的老頭,總是在校園書店前賣著他自己寫的笑話,
『Have you seen the funniest jokes in the world? 』
我常常坐在街頭地上啃著hot dog,那$2.5的小攤販賣著世界上最棒的熱狗。
Floor有時會跟我討煙,我有時身上沒帶煙時也會找他要,拉拉勒…
其實跟流浪漢要煙真的不是瞎咪丟臉的事……
那是個一年會下雨6個月的城市,冬天偶爾會下點小雪,一醒來,一片白茫茫的。(大多是冰霜)
在那邊約五年,高中兩年大學三年,沒撐過傘或穿過雨衣。
總是騎著我那台$20買的二手腳踏車啪啪走。(那邊的公車是可以讓你把腳踏車擺放在前面的)
有一年,不知為何莫名奇妙想跳傘,於是找了老弟跟一個肖A朋友,熊熊去找場地。
約在離城市20分鐘的郊區,有個小飛機場可以跳傘。
於是我門三個小鬼很快速的電話聯絡一下,找了個教練,上了約30分鐘的注意事項課程。
簽了死亡切結書,衝上小飛機…
飛行高度約十萬英尺,差不多四五百層樓高吧?
我一直以來都喜歡高的地方跟速度感,老實說,沒瞎咪恐懼的感覺,只是覺的亢奮。
打開機艙門的那瞬間,氣壓猛烈抽換,空氣發出很激烈的碰一聲。
我興奮的衝第一個,一腳踏到輪胎上,熊熊就要往外衝,教練不得不拉住我,
telling me to calm down calm dow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