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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不算分手的分手
作者: 願景 日期: 2017.02.04  天氣:  心情:
沒有什麼是永遠不變的,人會變,心也會變
當初說什麼海誓山盟,等到分手,
昨日你欠我的三百塊大洋,要趕快還我, [:D]
有血緣的親兄弟都要明算帳了,
更何況是只有一段情的男女關係,
那真的要錙銖必計,古老的誓言變成鬧劇一場,
感情好時,越看越對眼,一日不見,如隔三秋,
感情生變時,天啊!我到底是造了什麼孽,
上天要讓我認識你。 [:D]
在今天感情如此多變的時代,
交友群聚化,物質化,功利化,多元化,
最難的是難以專一化,
二十多年前,我曾喜歡一個女性,當時我二十六歲,
她二十四歲,
我的初戀,她的第五次戀愛,
以當時的標準,二十四歲的女性,已談了四次戀愛,
確實有點多,她談幾次戀愛,讓我頗為好奇,
前四次戀愛,每一次維持多久?
當時她讀某私立大學夜間部,
某次她們系上辦自助餐會,與她一起參加,
在會場上,有某男跟她打招呼,她怒目相視,
在排隊以餐盤取膳食時,這男的正好排在我後面,
我也搞不清楚,回過頭來,跟這個男的,寒喧幾句,
後來,才知,這男的是她前男友。
與這女的,我們只有擁抱接吻,沒有進一步發生關係,
因為她說,結婚後才能發生關係,
當時我是處男,但憑直覺,她沒有那麼的單純,
言語與行為有些不太一致之處,感覺就是不對。
不發生關係,就不發生關係,這也沒什麼大不了的。
如果有機會,私下再找一個願意與我發生關係的女性交往。
[:D],
方向燈打右邊,車子往左邊開,
[:D],我的生命自有我的出路。
後來有一次外出過夜,還是想要與她進一步,
又被她拒絕,好吧!那就各睡各的,
不再碰她,沒想到,半夜她居然主動挑逗我,
撫摸刺激我下體,我想,既然妳主動,
那我就應該可以進一步了,沒想到,
正準備進一步時,又被她以行動拒絕了!
當時我慾火高漲,最後是自己到廁所自慰解決,
誰說,孤男寡女外出過夜一定會發生關係的?我就沒有,
[:D]
以後,她在電話中稱我為老公,
我說,我沒跟妳發生關係,我們根本不是老公,老婆的關係,
請妳不要用這字眼,免得外人以為我與妳很親密,實則根本沒有。
[:D]。
因為是分隔兩地交往,最後我冷了下來,興趣與目標都逐漸轉移,
她說,那我去找你,我們就進一步。
我說,不必了,妳以後與妳有緣男友去親密吧!
言下之意,表明分手。
她說,她很難過,想要出家為尼,
我說,沒那麼嚴重吧!妳以前交了四個男友,可能都有發生關係過,
都沒出家了,我是第五個,也沒與妳進一步,出家,怎麼可能。
當然,她只是隨口說說, [:D]
不再來往之後,我沒再交女友,一個人清風明月,閒雲野鶴,
某天在宜蘭車站遇到她與一個男的,我想,這是她第六任男友吧!
[:D]。
我對她,微笑的點頭致意,她也微笑點頭。
她們乘坐北上班車,而我是南下往花蓮,
目送她與他上車後,我到南下月臺,一個人上車,
孤獨的北廻線上,眺望左側車窗外浩瀚無際的太平洋,
自強號列車急馳穿越層層崇山峻嶺,
山遠天高,煙水寒冽,蘆碎荷破,楓葉冷紅,故人憔悴,
感情的歸宿,飄緲如幻,不知從何追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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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17-02-04 20:31
她, 34歲,新北市,教育研究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7-02-04 10:53
她, 61歲,台北市,經商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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