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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支持警察
作者: 涼風舒心 日期: 2015.09.09  天氣:  心情:
少女躲警狂飆釀死亡車禍 警:你們自己選擇的

2015年9月9日 下午12:09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高雄市新堀江商圈附近,日前發生一起死亡車禍,2名少女因無照騎車又沒戴安全帽,看見警方取締竟跑給警察追,最後撞上一部Mini轎車,其中駕駛吳姓少女四肢擦傷,左腳骨折,後座陳姓少女因顱內出血,傷勢嚴重,7日下午2時宣告不治,對此,新店碧潭派出所巡佐施富國在臉書上發文,文章一PO出,引起網友們大肆討論。
巡佐文章表示,他在警專上課時學到「見警就逃、非奸即盜」,認為警方追車不只是因為駕駛違規,而是他有可能是「犯罪嫌疑人」。文末更說,台灣最不缺的就是嘴砲人,若是一昧顧慮違規違法的人權,那還需要警察、法律嗎?「小妹妹,妳的死是妳們自己選擇的,對我來說沒有任何遺憾跟可惜,警察,依法行政何錯之有?」此話一出,許多網友紛紛表示支持。


.................................................
這位巡佐說得很好
我也支持警察
對就是對~錯就是錯
不是人死了~就是對的﹝沒有死者為大的歪理﹞
這個社會最欠缺的就是~是非
警察依法行政~有何不對?
違規就是違規﹝還講啥人權﹞?
違規還講人權?
那對我們這些守法.遵守交通的好國民~公平嗎?
所以~那位追警....你根本無須自責
該自責的是那位少女的父母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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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15-09-12 03:18
他, 38歲,高雄市,製造/供應商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5-09-11 20:17
他, 43歲,屏東縣,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5-09-11 20:04
他, 43歲,屏東縣,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5-09-09 23:35
他, 52歲,高雄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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