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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2006/09/26的日記
作者: 小芬 日期: 2006.09.26  天氣:  心情:
基隆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基隆市地政士公會拿國稅局主辦之稅務法令坐談會,詐收會員費用及詐領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在職勞工進修訓練補助款,已經傳訊了數名推行政令委員,均坦承是推行政令委員會六人小組在94年7月14日開推行政令委員會議,一起決議要向基隆市地政士公會會員收取國稅局主辦法令宣導坐談會學費每人150元;唯將前述決議交給理事長後,劉世鹽理事長並沒有拿出來94年8月4日在北都飯店召開的第六屆第二次理事會議討論通過,即擅自以基隆市地政士公會名義發函,向會員收取每人150元之聽取國稅局主辦法令宣導坐談會費用。

基隆市地政士公會推行政令委員會主任委員邱士娟、委員周徐阿桂、余淑芬、紀月英、陳捷生、黃怡雯等六人小組,既已承認推行政令委員會開會決議,要向基隆市地政士公會會員收取國稅局主辦之稅務法令宣導坐談會費用,又提不出收費依據何在!復將前述國稅局主辦之稅務法令坐談會黃慧英講師鐘點費領據,及場地租金[實際上是國稅局免費提供稅務大樓十樓禮堂為稅務法令宣導坐談會場地]收據、學員名冊等詐領在職勞工進修訓練補助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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