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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2006/09/27的日記
作者: 小芬 日期: 2006.09.27  天氣:  心情:
基隆地方法院檢察署應迅把基隆市地政士公會以國稅局主辦之遺贈稅法令宣導坐談會的師資、場地、學員簽名冊等詐收基隆市地政士公會會員款項,及持向職業訓練局詐領94年度在職勞工進修訓練補助款的一干人犯提起公訴!以擏效优。 按所謂地政士係專為他人辦理不動產登記等事務,若基隆市地政士公會一群幹部變成無所不用其極的詐騙集團,試問將來有關不動產的登記案件還能委託基隆市地政士公會的成員辦理嗎?物必先自腐而後蟲生,希望基隆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迅速查明,將涉案的一干人犯提起公訴,才不致於把大部份遵守法令,認真用心辦案的基隆地政士公會會員也一併拖下水,受到眾人質疑,而影響家庭生計。 基隆市地政士公會15位理事及5位監事,若你[妳]不是詐騙集團[參與詐收會員款項及詐領職業訓練局94年度在職勞工進修訓練補助款]的成員,請立即前往基隆地方法院檢察署,向檢察官檢舉基隆市地政士公會一干重要幹部的嚴重違法詐欺事證,一方面為自己澄清並無參與詐欺行為,一方面召告天下:自己是有誠信的優良地政士,並與詐騙集團呸清關係!以保住自身清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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