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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在對方生命中起過了作用嗎?
作者: ~~@夜燈@~~ 日期: 2012.08.11  天氣:  心情:
昨天有個客人問我:「您喜歡天長地久,還是曾經擁有?」

回想到問這一類問題,其實已經太落伍,實在沒心機回答,愛情怎能這樣分界?

也許,每一個人在另一個人的生命裡,都有一種作用,作用完了,功德圓滿,也就分手!

只不過是他們生命裡互動中的一個過客、一塊跳板,卻影響了各人一輩子,這算是曾經擁有,還是天長地久?

例如:他在她最失意的時候出現,她本來已經放棄一切,因為遇上他,她變得積極進取,不再自憐!

她從幽谷裡走出來,變成一個光芒四射的人!

然後,因為許多原因,她要離開了,他知道,他在她生命裡的作用已經完了,即使走了,她也不會倒下來!

所謂緣盡, 也許是他在她生命裡扮演的角色也是該消失的時候了!

又例如:她本來是一個很簡單的女人,以為愛情就是人生的全部!

整天憧憬著跟自己心愛的男人結婚、生孩子,過著幸福的生活, 直到遇上他,她才知道自己可以不平凡!

愛情原來不是人生的全部,她不再憧憬結婚和生孩子,她對幸福的生活有了新的見解!

一天,他要離開她了,雖然傷感,但是他留給她的養份,將會滋潤她一輩子!

不要再問天長地久還是曾經擁有?凡是美好的東西總是以不同形式地久天長,功德圓滿!

當天分手的時候,很傷心,今天回首,才醒覺,她離開,因為他的作用已經完了!

人生何處無離別?最重要是每個人,各自在對方的生命裡起過了什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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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2-08-12 08:22
她, 59歲,宜蘭縣,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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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2-08-12 0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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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2-08-12 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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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2-08-12 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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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2-08-11 2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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