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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2006/10/07的日記
作者: 小芬 日期: 2006.10.07  天氣:  心情:
基隆市地政士公會劉理事長,以國稅局黃慧英等6位講師,所授的94年9月6日至94年10月15日的32小時課程,向內政部申請為基隆市地政士公會主辦的[94年度地政士專業訓練]課程,並向公會會員收取專業訓練學費,手中握有基隆市地政士公會關防的劉理事長,蓋了專業訓練課程時數證明給已繳交費用的會員,致使基隆市地政士公會138位會員,都誤以為自己已經取得了換發執照所應準備的四年30小時的專業訓練時數了!

詎料,95年10月3日基隆地檢署調查詐欺案件時,傳訊了中華民國地政業務從業人員職業工會全國聯合會,職司全聯會秘書的台中籍楊英毅先生,到基隆地檢署做證,始戳破了基隆地政士公會劉理事長的一切謊言。按楊英毅先生供稱:[在94年4月間中華民國地政業務從業人員職業工會全國聯合會,就已經辦好了這32小時的前置作業,但名稱叫94年度在職勞工進修訓練,而非地政士專業訓練]。因此,他們才得以此次的在職勞工進修訓練課程,持向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申領[94年度在職勞工進修訓練補助款]。

劉理事長應站出來說清楚講明白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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