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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樂的小事幸福的能量
洪蘭:快樂的小事幸福的能量
【聯合報╱洪蘭】 2011.12.16 01:42 am
最近不丹國王去日本訪問,帶給日本國民很大震撼,不丹雖然物資享受不高,但是百分之九十七的人民認為自己很幸福,相反的,日本的國民所得超過四萬美元,每年卻有三萬國民自殺,所以日本政府宣布以後不再以GDP為基準,改為調查人民的幸福指數。
很多人都誤以為金錢就等於幸福,其實不然。
很多有錢人活得並不快樂,最顯著的例子就是美國的休斯(Howard Hughes),他富可敵國,卻活得非常痛苦,他有嚴重的強迫症,害怕細菌,害怕傳染,不敢跟人接觸,什麼都不敢吃,最後可以說是餓死的。
最近十年來,心理學開始研究幸福感:人如何才能感到幸福?構成幸福的條件又是什麼?
哈佛大學的研究發現,不必每天都有值得慶祝的大事,很多快樂的小事累積起來的能量超過一件快樂的大事。
我們過去都把幸福寄托在未來或別人身上:等我娶到她…;等我升到總經理…;等我存到一百萬…,研究發現這種大事帶給你的幸福感不及你每天都有幸福的小事,如能力被老闆肯定,同事愛戴你;吃到好吃的食物都會帶給你快樂,這些累積起來的快樂能量大於久久爆發一次的快樂能量。
昨天下大雨,有個全身淋濕的警員告訴我,他在指揮交通時,有位女士把車窗搖下來,對他喊道:「辛苦你了!」他說,剎時疲累都不見了,相信對他說這句話的女士也是一樣快樂。
最近美國很多企業在推「10╲5 Way」,即員工在看到同事十呎之內,要作眼睛的接觸;五呎之內要打招呼,他們發現員工因此快樂了許多,生產力和業績都提升了。
二○○八年一個研究發現對生活不滿意的員工,每個月要多請一點二五天的假,換算起來一年少了十五天的生產力;生活滿意度高的大賣場員工,每一平方公尺可以多做廿一美元的生意,一年就替老板多賺了三千二百萬元,這就難怪現在大老闆突然關心起員工的幸福了。
要增加自己的幸福並不難,研究發現每天花幾分鐘寫下三件你感恩的事;昨天所發生有意義的事;送一個正向的訊息給你的親友;運動十分鐘;冥想十分鐘,每天這樣練習,你的思想會導向樂觀,而且它完全不需要工具或設備就能做。
有個公司發現四個月之後效力還在,沒有做幸福練習之前,它的生產力和職場快樂指數在卅五分的量表上是廿三,做了以後上升到廿七。
現在職場工作的壓力都很大,其實社會支持是抵抗壓力最有效的方式,它們的相關是.71,如果你知道抽煙和肺癌的相關才.37,你就知道社會支持有多重要了。
社會支持和幸福感,最重要的因素就是「給」(provider),從服務他人身上得到自我肯定與自我價值。
美國總統傑佛遜說:當蠟燭點燃另外一根蠟燭時,它自己沒有損失,但是房間卻更亮了。
「給」才是幸福感最重要的因素。當你替別人著想、幫助別人
時,別人快樂,你自己也幸福,這才是真正的雙贏。
(作者為中央大學認知神經科學研究所所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