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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美國FBI逮捕劉珊珊的主因
作者: Monkey 日期: 2011.11.13  天氣:  心情:
馬政府的駐美國堪薩斯經濟文化辦事處處長劉珊珊因為涉嫌虐待菲律賓女傭以及雇用詐欺,被美國FBI逮捕。

消息傳回國內,立即在台灣內部引發了政治風暴,以至於連馬英九本人都不得不出面指示外交部「嚴正交涉」,而總統府發言人范姜泰基也在十一月十二日表示,中華民國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雖然與美國沒有邦交,但根據台灣關係法,美方將台灣視同為外國政府,對於劉姍姍因被控「外籍勞工契約詐欺」罪嫌遭美國執法單位逮捕一事,外交部已表達嚴正抗議,並要求立即無條件釋放劉姍姍。

馬政府將這一起事件扯上「中華民國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以及「根據台灣關係法,美方將台灣視同為外國政府」,因而要求美國政府無條件釋放劉珊珊,不但莫名其妙,而且徒然曝露出他們對於國際外交事務的無知。

因為,外交豁免權(diplomatic immunity)可以區分成:「絕對豁免權(absolute immunity)」與「功能性豁免權(functional immunity)」二者,前者是在有正式邦交關係的國家之間,其駐在對方國家的外交人員所享有的特權,內容包括:刑事裁判之豁免(可不受駐在國刑事追訴,無出庭作證之義務)以及行政與民事豁免(不受強制執行及處分、駐在國稅務之繳納義務)。

至於後者,則是在特定國際組織或非邦交國之非正式外交代表機構,與設置地或駐在國簽署協定,其組織人員得享有部分的豁免權利,像是「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中華民國(台灣)與美國互設代表機構。其內容則僅限於該等人員在執行公務時的行為不受駐在國法律管轄,且僅限於職員本人。而豁免權必須當事人在審理中提出主張,且是否執行公務仍由駐在國法官認定,因此駐在國司法及檢調單位依然可以起訴審理。

中華民國(台灣)與美國之間並沒有外交關係,所以很自然的,台灣與美國的駐在對方國家的人員自然也就不可能享有一般邦交國的外交官所能享有的「絕對豁免權」,而是只能享有「功能性豁免權」,同時,只有在台、美駐在對方國家的人員執行公務時的行為不受駐在國法律管轄。

所以,劉珊珊既然因為台、美之間並沒有正式邦交只能享有「功能性豁免權」,而他所涉及的涉嫌虐待菲律賓女傭以及雇用詐欺等行為,很顯然並非「執行職務」的行為,當然就連「功能性豁免權」都不可能享有,遭到美國FBI人員逮捕,也就一點都不讓人意外了!

或許劉珊珊以及馬政府的外交部可以強辯說:菲律賓女傭是駐美國堪薩斯經濟文化辦事處所僱給劉珊珊差遣的,所以劉珊珊對該菲律賓女傭的所作所為這當然是「執行職務」的行為。但是很遺憾的是:正因為台、美之間並沒有正式邦交‧使得劉珊珊只能享有「功能性豁免權」,所以她的行為是不是「執行職務」的行為,一切都由美國法院說了算!這只要去回想一下不久前震驚全世界的IMF主席卡恩(Dominique Strauss-Kahn)因為涉及性侵案而遭到美國逮捕,並告上法院的案子,就不難瞭解。

是以,美國FBI之所以逮捕劉珊珊,主要的原因還是在於台灣長期在中國國民黨統治下,由於中華民國政府自蔣介石以來堅持「一個中國原則」並以中國唯一合法政府自居,頑固地拒絕讓台灣成為一個正常獨立國家,才造成今天中華民國的駐美人員無法享有如同其他國家的外交官所能享有的「絕對豁免權」使然,馬政府如何要怪的話,就怪自己吧!

【駐美外交官遭逮捕 馬英九要求外交部嚴正交涉】 :http://www.nownews.com/2011/11/12/301-2757294.htm

【外交豁免權】 :http://zh.wikipedia.org/zh-hk/%E5%A4%96%E4%BA%A4%E8%B1%81%E5%85%8D%E6%AC%8A

【IMF主席卡恩涉嫌性侵 於紐約被逮捕】 :http://news.cnyes.com/Content/20110515/KDWTBNQQW1J7F.shtml?c=headline_sitehe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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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11-11-19 18:10
她, 61歲,台北市,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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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回覆說[2011-11-19 18:12]:

我看她只是被美國拿來殺雞儆猴用的!

 
時間:2011-11-19 18:06
她, 61歲,台北市,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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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回覆說[2011-11-19 18:09]:

也對啦,從整起事件來看,美國本來是和台灣達成了若干默契,要讓她調回台灣將這件事私了,後來美國態度忽然改變,可能是跟連戰在APEC對胡錦濤提和平協議有關!

 
時間:2011-11-19 18:02
她, 61歲,台北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11-11-19 18:05]:

台灣不像美國有那麼完善而公正的司法,所以有錢有勢的人可以恣意欺負弱勢者,像是幾年前那一個強姦菲傭的馮滬祥不就輕易脫身了?

但是如果他們到了有完善司法制度的先進國家還想這樣玩的話,那下場就是死的很難看!

 
時間:2011-11-19 17:54
她, 61歲,台北市,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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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回覆說[2011-11-19 17:56]:

我看很難,她提認罪協商,但是美法官不准!

這下子有得玩了!

http://tw.news.yahoo.com/%E5%8A%89%E5%A7%8D%E5%A7%8D%E8%AA%8D%E7%BD%AA-%E5%88%A4%E8%B3%A0%E8%8F%B2%E5%82%AD240%E8%90%AC%E8%96%AA%E8%B3%87-040020069.html

劉姍姍認罪 判賠菲傭240萬薪資

 
時間:2011-11-15 17:42
她, 32歲,台中市,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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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回覆說[2011-11-15 21:14]:

劉珊珊遭到FBI逮捕這一起事件其實非常單純,不過是一個苛薄的僱主虐待菲律賓女傭而已!

這樣的行為在一向講求勞動人權與種族平等的美國是一件重罪,劉珊珊這些平常在台灣作威作福慣了的「高級外省人」狗官的驕縱跋扈態度顯然是讓FBI幹員都看不下去,才會連個招呼都不打就直接逮捕她,狠狠地殺一殺她的威風。

類似像劉珊珊這樣的「高級外省人」狗官在馬政府內是非常的多,平常他們在台灣有偏頗的媒體與法院護航也就算了,到了國外眼睛還不懂得放亮一點,還當成在台灣一樣胡作非為,只能說是活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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