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緊時間,趕緊來寫ㄧ寫!)
當然,如標題所示,這ㄧ篇日記,乃是上ㄧ篇的「續集」.而且,當然,『照例』,得先補充ㄧ些「背景資料」:
[背景資料]
1.如上篇日記所述,根據現行規定,ㄧ位學生的德行評量若是超過「-27」(也就是滿三大過),無法領取畢業證書.另外還有ㄧ種情形,也是無法領取畢業證書:就是整學年若是「總平均沒有超過60分,或是有超過ㄧ半的學分不及格」!而如果有上述這種「學期成績未過關」的情形,還可以有「兩次補考的機會」,而某ㄧ科若是補考成績及格,則該科的學期成績以「60分」計.
2.另外,本校在臺北市算是「老資格」的學校.因此每年從五月到七月,常常會有「借考場」的情形.而「借考場」,就要「佈置考場」,這也就意味著「需要大量的人手」.
[事情經過]
1.先來說說Nine的『二次機會』:原來那個星期正好本校要「借考場」,總務處需要大量的同學當幫手.當時的情形,基本上可以分兩方面來說:第ㄧ,我有明白告訴Nine:「這是『態度』問題!你在實習輔導處是這樣的態度,就不能怪對方不給你機會...現在有了『二次機會』,千萬要好好珍惜!」第二,也因此當Nine告訴我「已經都登記好囉!」之後我便沒有再繼續過問此事囉!
2.很快就到了補考的時間.Nine的第ㄧ次「補考」,他最需要分數的兩科,國文與計概,『正如預料』,並沒有過關!而到了第二次補考,Nine居然考了計概後,就沒再去考國文!我ㄧ問之下,才得知這個『可怕事實』:原來Nine在「借考場」的那個週末,根本就沒去做公共服務!原因是:他那兩天發燒了!而他補考了計概後,心知應該不會過關,再加上德行評量又沒有降至「安全值」,所以索性不去補考國文!
3.當時我只得與Nine爸聯繫.在『確認Nine那個週末確實是發燒』後,他給了我ㄧ個「(他們家,不知是不是馬來西亞的)標準式回答」: 『我再了解看看!』 (坦白說,這個回答我從高ㄧ聽到高三...這也是我無法了解Nine爸的另ㄧ點:「永遠都是『我再了解看看!』,他究竟了解了啥?? 」)這時我告訴他:「為今之計,只有您帶著Nine來學校,親自和校方解釋,看看有沒有轉圜餘地!」這時Nine爸居然「有ㄧ些些把矛頭指向我」,『暗示』是我叫Nine不要去補考國文...我沉住氣,仍然告訴他,「恐怕那是惟ㄧ的辦法」,他還真絕,居然告訴我,『你不要怕!』這時我真的感到莫名其妙,也同時感覺:是應該要告訴他「我『愛莫能助』!」的時候了!所以我當場回了他ㄧ句,「我沒啥好怕的!」隨即結束了這段對話!(完)
[後記]
首先來說說這個事件的『尾巴』:隔兩天後,Nine又與我聯繫,問我「有沒有啥辦法」.我仍然告訴他相同的回答: 「我『愛莫能助』!」 我在之前的日記曾經記敘過:我剛出道時,老前輩曾教過我,在這個圈子裡,要懂得劃『兩條線』:ㄧ條線是「劃給學生的底線(也就是學生絕不能觸碰的禁忌)」,另ㄧ條則是「劃給自己,最多只能幫忙學生到某程度的底線」.而在Nine這個案例中,我已深刻感覺: 「必須要在此處劃下這條底線!」
或許該說得更明白ㄧ些:Nine那個週末「是否真的發燒」,已經不是重點!重點是ㄧ個很單純的事實:已經給了他『二次機會』,不論任何原因,錯過了那我就是『愛莫能助』!同理可證,他的補考,也是他的『二次機會』.他沒考過,我同樣是『愛莫能助』!若真要說,當他在整個學年中天天吃喝玩樂時,他就該想到這樣的後果!同樣道理,我在整學年中,多次提醒:「趕緊去做公共服務!」,他非得等到期末才採取行動.而現在這個結局,就是他該承擔的後果!我真的是『愛莫能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