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前看過了這部公視的影集, 最近又翻出來看過了一遍。
對於片中的女主角小時候的年代刻劃真的非常寫實!
跟我所經歷的年代真的非常貼近的感覺!
讓我一直認為這是作者的自述式的傳記~
然而, 看過了這位版主的文章後才了解這是寫作的一種技巧! http://www.got1mag.com/blogs/loloh.php/2007/07/26/a_fcp_if_a_asce_c_fambc_aar
很喜歡如此寫實的文學融合的技巧, 所以在此分享給有興趣的朋友~
愛亞的曾經:文學與現實生活 ◎ 羅羅
作家小記:
愛亞,本名李丌,曾做過傳播廣播雜誌輔導工作,目前以作家身份領讀讀書會及教授寫作班,出版書籍二十餘本,計散文:
《喜歡》、《十二樓憑窗情事》、《葡萄 紅與白》,小說《曾經》等等……
整理╱攝影:羅羅
今天愛亞的講題是《曾經》這一本書。
很多人或許沒有讀過《曾經》這本長篇小說,看的都是公共電視拍攝的連續劇。愛亞個人認為公共電視的連續劇在一般的連續劇中是水準比較高的,前面的三分之一是她比較滿意的。小說與電影是不一樣的語言,對於別人認為改編自小說的電影要忠於原著這一點,她是持反對意見的。
因她曾在呆過電影工作一段時間,她的丈夫,及三個學美術的小孩,後來都跑去拍電影,一家人對電影都有實際的工作經驗。因此她雖然是寫作的,但她對電影可說是非常的了解,這兩者的語言是不一樣的,忠於原著應該是有個相當的限度,過份的忠於原著拍出來的電影是不好看的,因兩者並不絕對相等。
《曾經》這本書,目前在台灣算是銷售得不錯,共四十一印。就台灣而言,一印通常是兩千本,全部加起來也不過是八萬二千本。但現在書市銷售情況非常「慘烈」,幾乎稍像樣的書能銷過兩千本,就讓作者有一點開心了,若能再印四千本,就可以列入名作家了。
她今天下午認識創研所的年青寫作者,她真為他們感到焦慮,如果他們的書能夠賣到六千本,他必定會被很多人爭著請去演講,為什麼會這樣呢?這是因為大家都不買書,也不讀書,書市沒有基本的讀者去維護,最後台灣會變成一個沒有作家的社會,為什麼呢?因為作家活不下去,作家必須是兼老師,兼編輯,或作幼稚園的保母,作家只能兼,不能專職,因專職活不下去。
若可以,請盡量養成買書的習慣。依目前的情況來看,作者可以領版權的百分之十,若書價是以二百元來說,作者一本書可以拿到二十元,但二十元在大都市可能連買個土司都不夠。原則上,她不把暢銷作家列入一般作家中,如寫什麼牙套之類的,那不算是文學作品,那樣的作家也不靠寫作吃飯。
因此,她呼籲真正要專心寫作的同學,一是要養成買書的習慣,今天你買別人的書,以後當你是作家時,別人也一樣會買你的書;二是起碼不要太快生小孩,否則你會太快去兼職,現在的奶粉一磅就三百多元,孕育過三個小孩的她就已經親身領略過了。
《曾經》拍成連續劇時公視廣告號稱是有二十萬字,這個廣告有待商榷。因《曾經》其實只有十六萬字,廣告宣傳時字數多了四萬字,令她著實納悶平空跳出的四萬字的稿費是被誰領去了(一笑)?剛開始時,她以家庭主婦的身份從閱讀進入寫作,因此打從心底就非常羡慕從科班出身的同學。
科班出身的好處是所有基本的理論都了解,也非常了解。當人們提到科班寫作時,直覺上就是一種旦書,尤其是中文系這三個字,本身就是一個框框,所有的理論都把學生給框起來,學生不容易隨意的揮洒。
凡事有利也有弊,像愛亞從沒有受過正式的訓練,所以她可能容易寫出令人驚豔的作品,但她也因沒有受過正式的訓練,她很有可能在小說結構技巧上要摸索很久,才能有像樣的東西。科班出身總是有好處的,但不管是寫詩寫小說報導都好,都必須把人抽離,將老師教的鎖進抽屜裡。或許說,功課愈好的學生,愈難把老師拋出去,老師當年的耳提面命,會在寫作上造成很大的致命傷,所以寫作時必須不斷地提醒自己,何時進出,這在剛開始時確實有些困難。
而這麼多年以來,她在作大學文學獎評審時,幾乎可以在一剎那間就可以肯定作者是中文系出身的,從作品的結構嚴謹,國學底子中可以看出其出身,因參賽的都是在學學生,某些不能掙脫的東西特別明顯。因此她特別叮囑,若你是中文系的學生,在寫作時先去閱讀些比較奔放的作品,是與平時學校學習的是不一樣的,籍以中和及平衡一下自己的胃口,不失為一種方法。
寫作的法寶
雖然《曾經》是愛亞到目前為止市面上唯一的長篇小說,但事實上愛亞一共寫了兩個長篇小說,第二個長篇總共寫了十二萬字,卻完全沒有公佈,因為個人覺得實在是太差了。往好處想,是她進步了,她對以前的東西看不上眼,是因為她一直在進步。十六萬字的《曾經》,是如何寫出來的呢?愛亞娓娓道出,《曾經》原來是散文的構想。愛亞是在新竹客家莊長大的,那是個非常純樸的時代,整間學校只有她和兩個姐姐是有穿鞋子的,其他的學生都是打赤腳的。
一切好玩的東西都很原始,像電影電腦的都沒有,卻讓她渡過這一生中最快樂的日子。海明威說過,不快樂的童年是上帝賜予文學的一個禮物。她的童年有快樂的,也有非常痛苦的,在這種互相矛盾的情況下,她可說是佔盡了便宜,如她最近在大田出版的《暖調子》裡面,記載的都是她童年的記憶。
有人說為什麼她每一篇每一章的小說都只有一千多字而已,都這麼短呢?她說這不是小說,這是都她親身經歷的散文,之所以會有人說是小說,因為裡頭寫的東西太有趣了。因此如果有豐富的童年,對寫作的幫助是很大的。
愛亞寫《曾經》的前一千字,完全是她真實的紀錄,是她生活的記憶。在寫到一千字以後,她發現太好玩了,她開始想如果把它寫成小說,加入些虛構的場景,一定更好玩。一個轉法,《曾經》就從散文變成了小說。
曾經有人說,《曾經》是她的自傳或半自傳小說,她是絕對的否認,並一再地解釋;別人卻依然不肯相信,為什麼會這樣呢?因為《曾經》這本書讀起來太真了。她即興地傳授一種創作的手法,若大家對沒有太大的自信時,不妨把編造的東西和你真正的事情結合在一起。
比如你是民國六十八年次的,在你二歲時是民國七十年,你碰過一個明星跳樓,當你在小說中一路推演下去時,由於它是真實的東西,別人會注意真的事實,而忽略了虛構的東西。
她在寫《曾經》時有自己的兩件法寶,一個是那時沒有電腦,她一天到晚跑中央圖書館,窩在報紙資料室中把民國四、五十間的時事翻出來,成為自己的小說成份。像她在小說中提到的瑪麗蓮夢露,約翰甘迺迪的被刺身亡,別人就會覺得這些東西都是真的,便覺得前面說的都是真的,李芳儒也是真的,而她也是姓李,又提到做播音,讓人覺得這根本就是自傳嘛,所有說的東西都是真的,這個笨方法是很有用的。
而第二件的法寶是記日記的習慣,從小到高中,愛亞都有寫日記的習慣,即使是今天沒有什麼好記的,她也會把它記錄下來。年長後她發現有個東西很好,就是記雜記。雜記記錄著她個人的觀察,情感的波動、思想、對人對事對自己的發現,以及一些別人覺得很好笑的東西。
愛亞是三十歲時開始寫《曾經》這本著作的,而裡頭參考的資料最早可以追溯至她初中的雜記。她的雜記都紀錄些什麼呢?
她會記今天她去了什麼地方,那裡的牛肉麵很好吃,有一點辣;可能有人說無聊,但她再往回看時,她知道這牛肉麵是不一樣的,因為她在記載了牛肉麵是五元,那是那一年呢?
當然,她本子上都有記載。因此她在寫過往的事時,不會出錯。因為物價會漲,牛肉麵過了幾年,可能是七元,十元。就現在而言,牛肉麵有六十元,也有百多元的。愛亞的雜記上面還寫著吃得很快樂,把湯底都喝乾了。但在付錢的一剎那心很痛,天啊!她是神經病嗎?她花了五元吃一碗牛肉麵,由此可見五元在那時是很大的。
同時,像愛亞的雜記還記錄著一個叫「北平麗麗」的名詞,這個名詞打從她小學開始,就已經看到了,但那時年幼的她不懂「北平麗麗」是什麼意思。直至十多年前,她坐火車時遇到一位約八十來歲的老先生,她突然想到這個名詞,就問那老先生可曾聽過「北平麗麗」這個名詞?當她看到老先生那迷糊糊的眼睛亮起來時,她知道「北平麗麗」是他那個年代的名詞。原來「北平麗麗」就是有錢人請喝酒時在旁邊陪酒的小姐,沒有像現在這樣可以明目張膽地帶出場,倒是交朋友到最後可以上床,也就是「交際花」的意思。
文字可以說明年代。愛亞建議寫作者不妨可以學習一下這種方法,若你想這是大家都知道的,有什麼了不起的。譬如現在是民國九十一年,你把花蓮的街道畫起來,可能三五年內用不著,但過了十年、三十年、五十年,你可以說得非常詳細,因為那是你十、三十、五十年前的親身體驗,像愛亞所有的資料都是從報紙及雜記中出來的。
《曾經》是愛亞十八年前的作品,以她現在的眼光來看,她的技巧比寫《曾經》時高明太多了。雖然覺得很嫩,但要再寫,反而寫不出來了,因為那是那個年齡及心態的紀錄。若要她現在再像以前般寫,可能會被人說成是在裝小裝可愛,就像現在要她穿國中制服,作出可愛的表情,她是做不來的,因為那太肉麻了。
愛亞也說現下許多年青人,常認為自己目前的作品太嫩,想等到技巧好一點再寫,那可能就永遠都寫不出來。要知道,青澀的作品有其自己的美感,在讀者眼中那可是青春的樣子,不見得都是缺點,有其值得存在的價值。
心態的確立
《曾經》是愛亞三十歲時寫的作品,她知道每個人的天份及努力都不一樣,不必讓自己跟別人比,而選擇跟昨天的自己比。
因為有些作家寫了十幾年,你仍然知道你現在寫的比別人好。當自己立定了志向,明年要比今年的自己好,你會發現自己進步得很快。而這個方法不管你是從什麼時候開始寫作,都可以用。
愛亞在剛開始寫作時也遭到退稿,當時心裡也是恨得要死,想編輯算是什麼東西。她說年青人以為被退稿,都是編輯在搞小團體,幫文人出書,新人要如何地去送禮攀關係呢?創作者不要認為自已擠不進去那圈子,也別以為要動用什麼關係,為什麼進不去呢?其實就是你寫得不夠好。
直至成名之後她才知道完全不是那回事,她是如何擠進去的,就是投稿啊!其實編輯的心態都是一樣的,上那裡去找好稿子啊?只要你寫的好,編輯甚至還會請你吃飯呢!如何知道自己寫得好不好呢?她透露說剛寫好的稿子不要急著送出去,一定要留個沈澱的時間,放一個時間(至少一個星期),完全不要去看,過後才拿來看,如果覺得慘不忍睹,就代表你進步了;
如果仍覺得很好,再把它投出去。
寫小說的人常像在扮演上帝,可以安排別人生或死,有時甚至會一語成讖。愛亞非常反對安排制式的結局,像一對戀人因車禍分開或安排其中一方得了癌症去世,那真是太俗了。但觀照現實生活,還真的有人的遭遇是這樣的呢!
人其實很害怕些不吉利的東西跑到生活裡來,像她在猶豫是否要安排《曾經》中邱志紹活著,那時她先生剛好得了肝癌,心理是非常掙扎的,要不要讓邱志紹得癌症死亡呢?那時她常想,為什麼要在小說中懲罰像邱志紹這樣的負心漢呢?但小說必須繼續下去。
好的寫作者,必須又多情既冷靜,雖然那時我還是地安排邱志紹死去,這樣的結局是很痛苦。《曾經》是民國七十四年十一月出版的,而他先生是在七十九年過世,她先生在臨死時說那是他一生中最快樂的五年,因愛亞一直在他身邊陪他。但也從那時開始,她不再書寫死亡:因當你假冒上帝安排別人死亡時,真正的上帝也正在安排你親人死亡。
愛亞不贊同在寫作中把自己周遭的家人朋友寫入,因那有別人的傷痛,不見得會讓你寫出來。她自己的小說人物是從個人歷史情感中淬取出來的,也或者是用加加減減的方式,如愛亞將自己的小時很要好的朋友葉文英,把她小時生活及見到的種種,轉變個性成《曾經》的男主角,故事中男主角的個性成長,與葉文英不同,因葉文英只是一個模子而已。
另外,星座也是一個考慮的方法,如處女座的「菇蘑」,是其他星座無法比的;如巨蟹座橫著走的特色,凡是牠的朋友都會用八隻腳緊緊地挾著。每個星庭的優點是什麼,缺點是什麼,在沒有什麼創作經驗時,不妨可以像代數般的公式來套進小說裡。其他如說話方式,對別人的說法,都可以恰當地套在小說人物的話語中。透過這樣親身的裁剪,虛構便得以與現實分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