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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2006/11/04的日記
作者: 小芬 日期: 2006.11.04  天氣:  心情:
看到陳瑞仁檢察官不懼強權,克服強勢壓力,偵辦了國務機要費貪瀆案件,著實令人喝彩,與台北地檢署幾位缺乏檢察官應有的正義心、及辦案不公正、不公開、盡幹些偷雞摸狗、故意斷章取義、公然偽造文書、為維護同署檢察官擔任律師的胞兄不法利益,無所不用其極、以一個代表國家執行公權力的台灣檢察官之尊,竟用最卑鄙的惡質手段,陷害弱勢的砂石車禍罹難者家屬,一昧官官相護、不公不義的惡質檢察官相比,簡直是天嚷之別! 司法改革不是喊喊口號就算了!司法改革的第一步,務必要剷除司法敗類,期判陳瑞仁檢察官能夠繼續以公正無私的態度,來偵辦台北地檢署四位無惡不做的惡劣檢察官,及一位偽造文書的檢察事務官,讓台灣人民對司法恢復一些些的信心唷! 剷除司法敗類,包括惡質的律師,仗著其胞弟在台北地檢署擔任檢察官的惡勢力,強勢啃蝕砂石車禍罹難者及其家屬,惡質的檢察官及惡質的律師都應送上斷頭台,與社會永遠隔絕,台灣人民才能得到真正的公平與正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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